稱遭誹謗 失3500萬 司徒法正入稟索賠
【明報專訊】「相簿大王」馮廣發的幼女馮美儀(譯音),年初入稟控告著名風水師司徒法正,聲稱曾聘用他種生基、解降頭及養鬼仔被騙逾1000萬元,她興訟前更接受《壹週刊》訪問講述指控。司徒法正日前「反擊」,入稟高院控告馮美儀及其胞弟誹謗,指事件令他損失逾3500萬元生意,及需要見精神科醫生,要求對方賠償損失。
根據入稟狀,原訴司徒法正擁有多項銜頭,包括「江西龍虎山正式授錄法師」、「瓦努阿圖共和國禮駐澳門榮譽領事」,以及「澳門國際金裝四面佛殿主持」等,多年來為不同人提供「法科風水」服務,從沒接過任何投訴;首被告馮美儀及次被告馮國強(均為譯音)則是姊弟關係。
指被告要求施咒弒父母
入稟狀指出,兩名被告於2009年向原訴求助,其間首被告聲稱其胞姊及姐夫向她和父母「落降頭」,欲將他們殺死,遂要求原訴施咒反擊,將對方置諸死地,但原訴以此舉違反「法科風水」的道德而拒絕,只願意幫助兩被告「保命」。原訴其後收他們為徒,教授「五雷」等儀式,又教他們「種生基」、「養鬼仔」及抵抗「霉降」的方法。
直至去年12月25日,《壹週刊》刊登兩被告的訪問,當中含有他們對原訴風水服務的指控。原訴一方認為,兩被告的指控均屬虛假,目的是要原訴「回水」。原訴一方又強調,原訴從沒強迫兩被告接受風水服務,而且每次進行風水儀式,原訴均有邀請兩被告觀看,卻遭他們拒絕,原訴亦曾帶兩被告及其父母參觀「種生基」的現場。至於兩被告為原訴所購買的保險,均是他們自願下所送的禮物。
原訴一方指出,兩被告所作的誹謗令原訴的聲譽嚴重受損,有如施以「酷刑」,令原訴感尷尬和心靈受創,並嚴重影響他的情緒和精神狀態,且無法專心工作,甚至要去看精神科醫生。另外,原訴亦因誹謗而蒙受經濟損失,其中有線電視於去年底終止長達13年的《怪談》節目合約,令他失去每年兩萬元的酬金,而琛寶電影公司將《怪談》拍成電影的計劃亦告吹,連同失去東南亞各地賭場和私人公司的風水顧問合約、代言人合約及演講酬金,原訴的經濟損失高達3578萬元(見表)。
今年初商人馮廣發幼女馮美儀稱在2009年至2013年,花逾千萬元邀請司徒法正為她及家人種生基、解降頭及養鬼仔等法事,惟馮事後稱被對方欺騙及誤導,遂入稟高院向司徒法正追討逾1040.7萬元賠償,案件至今未有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