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進圖案兩被告罪成 劉:裁決彰顯公義 促警追查主腦
【明報專訊】《明報》前總編輯、現任世華網絡營運總裁劉進圖,去年2月26日早上在西灣河太康街遭兩名電單車刀手襲擊,身中6刀重傷。高等法院陪審團昨一致裁定兩人有意圖傷人及兩項盜竊罪成立,還押至下周五(21日)判刑。劉進圖強調案件打擊新聞自由,他相信裁決公正,「相信上帝有公義,裁決彰顯公義」,促請警方繼續追查主腦。
明報記者
感謝警方戮力調查
劉進圖昨回應裁決,感謝全體法庭人員及陪審團按法治制度及程序,完成今次審訊。他感謝警務人員戮力調查,改變過去20多年新聞工作者遇襲受傷後無法破案的趨勢,顯示案件雖難,仍有可能破案。他又稱去年整理過去數年逾百宗可能「得罪人」的報道,製成檔案,找出較大可能招致報復的幾宗個案交予警方,盼望警方可以繼續調查買兇傷人的幕後主謀,直至水落石出。
稱裁決紓緩新聞前景憂慮
被問及辯方指被告技工葉劍華(39歲)及裝修工黃志華(39歲)是屈打成招,加上幕後主腦仍在逃,會否感到憂心,劉進圖不評論控辯雙方於審訊中的論點,但他認為新聞工作者遇襲受傷,是踐踏新聞工作者的自由,亦令市民對新聞前景感憂慮,昨日裁決稍為紓緩了這憂慮。
劉進圖指得悉裁決後心情平靜,內心一如遇襲後,沒有憤怒,為此感恩。他又認為不可小看暴力對新入行年輕人的影響,故要盡最大努力爭取公義,挽回大眾對新聞自由的信心。
明報工會:不因暴力停止追查真相
明報職工協會歡迎裁決,認為裁決清晰指出香港法治社會不容嚴重襲擊傷人,尤其傷害新聞工作者。聆訊顯示兩被告是負責襲擊的車手及刀手,主腦仍逍遙法外。會方希望警方努力不懈,緝拿真兇,保障新聞自由,免此案如過去多宗傳媒人遇襲案般,真兇逃之夭夭。會方重申明報員工不會因暴力脅迫而停止追查真相,會繼續堅守崗位,做好社會第四權的監察角色。
警方:案件仍在調查 9人保釋候查
警方回應指仍在調查案件,有8男1女在港被捕,保釋候查至8月下旬報到。
4男3女陪審團昨午退庭商議約4小時,一致裁定葉和黃於2014年2月26日在西灣河太康街非法及惡意嚴重傷害劉,及於2月12日至13日於粉嶺聯興街偷去呂桂騰的電單車;葉亦被裁定今年2月8至13日偷去BW6873的電單車車牌。
控方指葉為家中6兄弟的孻仔,中一輟學後任技工,08年染毒癮後於2010年戒毒,曾離婚。他有11項案底,曾因6項刑珜Q判入勞教中心。黃則中五畢業,事發前任裝修工,曾因售賣走私貨品判緩刑。法官杜麗冰在裁決後感謝陪審團,指出他們需閱讀大量文件。
案發當日早上10時許,劉如常駕車到太康街一餐廳吃早餐,下車後突然遇襲。劉庭上憶述感覺背部被硬物撞擊,雙腿突感發麻和無力,只能坐在地上,並發現流血,遂自行致電報警,其後躺在街上待救。劉表示看見一名戴頭盔男子跳上電單車,並由另一戴頭盔男子載走。
控方指黃用刀斬劉數下,行兇後登上葉駕駛的電單車,駛至西灣河街下車。黃把頭盔交給葉後乘的士離去,葉把頭盔袋好後亦乘另一的士離去。二人相約於九龍塘港鐵站,同日下午一同前往內地。二人於3月8日在內地被捕,公安於3月17日移交兩被告予本港警方。葉在錄影會面指去年1月策劃本案,稱「收人錢做洁v,面對追問卻稱「唔想講」。
兩被告自辯均稱被公安拘捕後遭毆打逼供,並指公安收到中央政府指示盡快緝兇,要求二人認罪。
【案件編號﹕HCCC32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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