釋永信通姦證據曝光 爆料女當事人現身
「生殖器有痣」 精液為證
【明報專訊】據東南快報報道,自稱少林弟子的「釋正義」繼續大爆少林方丈釋永信與深圳女子劉立明情慾瓜葛,踢爆兩人多次發生性行為,其中包括在香港文華東方酒店開房的細節,劉詳述釋永信的身體特徵,並稱當時偷偷留下釋永信的精液,是為防他賴帳,不幫她處理生意問題。
8月1日,一位微博名字為「劉立明女士」的女子曬出照片,展示2000年中,在鄭州裕達國貿灑店和釋永信第一次發生關係時留下的短褲。不過之後該微博內容被刪。
目前,這次發酵已一周多的舉報,更多的指向舉報者與被舉報者,乃至更多利益方背後的利益瓜葛,事實如何依然顯得撲朔迷離。
此前多年,在各種「風浪」間,釋永信基本都算是安全着陸,處理方式也相對「平淡」。這次,或有些不同。前日下午,少林寺外聯辦相關負責人回覆稱,面對各種所謂的舉報和質疑,要讓法律說話,方丈也表示:這次一定做個了斷,給社會各界人士方方面面都有個交代。
8月1日凌晨,「釋正義」再次發送舉報材料,稱為「釋永信通姦證據完整篇」,該材料包含2004年6月2日下午一名劉姓女子在鄭州市公安局刑偵支隊三大隊接受訊問時的筆錄,以及落款為劉某的一份情況說明。鄭州市公安局尚未就上述材料的真實性表態。
「釋正義」公開的公安詢問筆錄照片顯示,釋永信和劉某分別於2004年5月29日和6月2日接受過鄭州市公安局刑偵支隊訊問。不過,對釋永信的詢問筆錄只有第一頁,未涉及發生性關係問題,他稱向公安機關反映被劉某敲詐一事。而劉某在詢問筆錄中表示曾「一二十次」與釋永信發生性關係,其中還有一次自己流產。兩人筆錄內容中均涉及的,是有關佛像的經營事宜。
昨日披露的筆錄中,劉某稱和釋永信幾乎每次見面都要發生性關係,並詳細講述了首次發生性關係和她保留對方精液的情景。
劉某說,兩人第二次發生性關係是在釋永信從德國回國時,當天在香港東方文華大酒店,她「和他發生二三次關係」。
劉某稱,之所以保存證據,是因為釋永信「說話不算數」,否認兩人有性關係。
同時,劉某講到自己流產的過程:2002年4月與釋永信發生性關係後她懷孕,當年6月在醫生王某的陪同下在深圳市第二人民醫院進行人工流產。
這份筆錄結尾處,劉某還向民警表示,自己能認清釋永信身上隱私部位特徵,包括乳頭及生殖器有痣等,稱只要「驗明正身」就能揭開真相。
8月1日,一位微博名字為「劉立明女士」的女子曬出照片,展示2000年中,在鄭州裕達國貿灑店和釋永信第一次發生關係時留下的短褲。不過之後該微博內容被刪除。
另一份落款為劉某的手寫情況證明中還寫道,2004年6月2日,鄭州市公安局刑偵支隊三大隊民警王某、杜某根據劉某的陳述,從深圳市第二人民醫院醫生王某處提取了她寄存的「釋永信使用過的避孕套一個」。「該避孕套用一個登封市廣中大酒店口杯封袋包裹,並封存在一個銀色的圓形首飾盒內,該首飾盒用透明膠帶封口,並在膠帶上貼有『劉某存』的字條,後放入一個塑料袋內,又將該塑料袋放進一個印有深圳市建設培訓中心的信封內,該信封用兩個釘書針封口。」
截至發稿前,上述材料真實性尚待考證。
釋永信被爆料事件簿
時間-事件
7月25日-〈少林寺方丈釋永信這隻大老虎,誰來監督〉在網上瘋傳,指釋永信私生活混亂、侵佔少林寺財產,舉報人為「釋正義」
7月28日-「釋正義」公布舉報材料,包括時任名譽方丈德禪法師要求開除釋永信僧籍的證明,還有關於「釋永信兩個身分證以及孩子的戶籍證明」等20餘張掃描件
7月29日-「釋正義」再爆料指少林寺名下的15輛「豪車」中有10輛存在「違法未處理」的紀錄
7月31日、8月1日-「釋正義」向媒體提供「釋永信通姦」的公安局相關筆錄,在網上瘋傳
8月2日-媒體揭釋永信未如期抵泰國出席「華夏名門少林功夫」表演,《新京報》引述少林無形資產管理有限公司總經理錢大梁稱釋永信正接受宗教局調查;幾小時後錢大梁在微博聲明此為不實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