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通令唯一村官落網 澳門取消居留權驅逐
【明報專訊】昨天,澳門司法警察局披露廣東抓獲的首名「紅色通緝令」嫌犯、通緝令中唯一村官吳權深的落網經過。
吳權深之前向澳門申請投資移民,獲批至2017年的臨時居留權,後被澳門警方取消臨時居留權後,澳門警方將其驅逐出境。
《南方都市報》報道,23日,廣東省紀委監察廳網站公布,公安機關將潛逃境外的犯罪嫌疑人吳權深押解回國。
這是「天網」行動公布百人紅色通緝令後,廣東首個被抓回的「紅通」人員。
現年59歲的吳權深,是廣州市新塘鎮大敦村原黨支部書記,也是百名外逃人員的「紅色通緝令」中,唯一一名村支書。
吳從1996年起,連續五屆擔任新塘鎮大敦村黨支部書記,先後被評為增城、廣州市、廣東省、全國勞動模範,當選過廣州市人大代表。吳權深2008年至2009年在擔任該職務期間,涉嫌收受他人賄賂款合計1000多萬元。案發後潛逃幾內亞比紹,後逃至澳門。
2015年4月,吳被列為「紅色通緝令」通緝人員。廣東省公安廳、廣州市公安機關5月下旬組織辦案人員奔赴澳門,與澳門執法機構密切磋商,通報情況、研究緝捕方案。7月22日20時許,吳落網。
昨天,澳門司法警察局披露了吳權深落網經過,表示事件僅為一宗將非法逗留人士驅逐出境的個案,並不是將相關人士移送大陸公安機關的案件。
據該局新聞發言人介紹,吳於2011年向貿易投資促進局申請投資移民,後獲批准臨時居留澳門的期限至2017年。
今年5月下旬,司法警察局國際刑警支局收到大陸公安機關通知,指該名吳姓男子在大陸涉及犯罪及已被發拘捕令進行通緝,該局知悉後實時通報貿易投資促進局。
由於該名吳姓投資申請人涉及刑事案,且被大陸司法機關通緝,貿易投資促進局按照相關法律規定,並經財政司司長批准,取消了該名人士的臨時居留申請。吳權深合法留澳的權利被依法取消後,就沒有了留在澳門的正當性,治安警察局按照法律規定將其驅逐出境。
據了解,目前澳門與大陸之間,仍未簽署司法合作方面相應的移送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