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遠東發展邱德根家族旗下公司達豐企業,擁有荃灣老圍村一塊地皮,惟地皮上建有兩家寺院,負責人於1983年起管理,於2011年申請逆權侵佔。高院昨判負責人勝訴,「踢走」達豐。 原訴人「珠岡禪院」及「 紫竹林」的負責人蔡權志,指原負責人陳日槐興建寺廟,他於83年接手至今。達豐則於1971年2月初登記為地皮業主。達豐於審訊指地皮屬農地,寺廟未經屋宇署批准而興建,認為蔡佔用非法建築,不應因此獲業權。 高院在判辭指出,原訴人因管理有關寺院多年,令達豐失去業權,但他並非建設非法建築的人,不應因此失去逆權侵佔的權利;原訴人仍受政府規管,隨時被要求拆卸建築,故判其勝訴亦不會損害公共政策。 【案件編號:HCA915/11】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