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東區裁判法院裁判官黃汝榮去年7月撤去疑犯的保釋時被高院暫委法官司徒冕指濫權,黃感不滿,要求司法機構展開內部調查,惟黃指終院首席法官馬道立等3名法官疑合謀令他發出「認錯」信件,藉此中止內部調查,報警指3法官涉妨礙司法公正。律政司稱仍在考慮警方提交的報告,並已授權刑事檢控專員楊家雄(圖)處理案件。 警已向律政司交報告 黃汝榮本年2月底報警指馬道立、總裁判官李慶年及粉嶺法院主任裁判官吳蕙芳,涉嫌妨礙司法公正及公職中行為失當,警方及司法機構昨繼續表示不評論本案。律政司則回應指已獲警方提交案件的階段報告,尋求法律指引。律政司正考慮該報告,並與警方保持溝通,但不會進一步評論案情。 律政司又補充,馬官與律政司長袁國強在私人執業時曾在同一大律師辦事處工作,現時亦有公務及社交往來,律政司為避免令外界感覺偏頗和其他不當影響,袁信納楊家雄沒有任何利益衝突後,已授權楊處理該案。 袁國強與馬官曾共事 要避嫌 黃官昨如常返回東區裁判法院工作,面對傳媒提問時沒有回應。馬官未有於終審法院露面。據案件審訊表,黃官於昨天及今天均毋須處理聆訊,吳官則如常處理一庭案件。 事緣去年7月,黃官應涉嫌藏毒犯人梁家傑要求,押後審訊讓梁聘請律師。黃官考慮梁有潛逃風險,撤去梁的保釋,惟漏填相關文件。高院暫委法官司徒冕後來批評黃官未有提供保釋理由,公然濫權。黃官認為濫權指控有誤,發信要求展開內部調查。 黃官的警方供辭指出,吳官稱有「高人」出手代撰一信,黃官發出該信便會獲得平反。黃官刪去該信中向司徒冕道歉字句,發給馬官及李官。馬官於去年11月指黃官已在信中承認未提保釋條件,及同意司徒冕有權提出意見,毋須內部調查。黃官指吳官承認「高人」不存在,其實受李官指示而行。黃官認為被誤導,最終報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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