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心妹妹寫真重案接查 母稱自我檢討 攝影師致歉
【明報專訊】6歲「美心妹妹」楊鎧凝於書展推出的《童萌時光》寫真集,部分照片被指意淫及有賣弄兒童色情之嫌,警方昨日將案作轉交東九龍總區重案組調查。出版商前日已把寫真集下架,書展攤位停售,惟本報發現個別便利店仍有售。楊鎧凝的監護人發聲明承認事件中欠謹慎,楊母內疚傷心,會自我檢討;涉事攝影師則就事件向女童雙親致歉。
警方表示前日接獲相關部門轉介及市民投訴,指懷疑有關刊物內容涉及兒童的不當照片,案件原由秀茂坪警區刑事偵緝隊調查,昨日轉交東九龍重案組接手。
攝影師認錄口供
據悉警方已聯絡寫真攝影師兼出版社Popcorn負責人Ronald Lam錄口供,暫未發現其電腦藏可疑物品。Ronald承認昨午曾到警署助查,他昨晚亦發表聲明向楊童父母致歉,稱相集出版前未與他們確認內容,對他們造成極大困擾而深感抱歉。
家人望孩子可安享暑假
楊鎧凝的監護人昨午亦發聲明,指相片是未經家人確認下推出,家人看報後曾提出刪減相片的要求,而拍攝時楊母雖在場,但未即時查看相機內照片,或沒意識到某些拍攝角度的問題,以至出現不能接受的照片,楊母感內疚和傷心,將慎重地自我檢討。聲明又希望各界多留空間,讓小朋友好好享受暑假。
昨午便利店仍有售
本報記者昨在各區觀察,未見報攤有該寫真集發售,有OK便利店員稱前日收到通告後已將該書下架;觀塘及荃灣區有兩間7-11便利店昨午有該寫真集出售,店員稱未有收到下架指示。昨晚多區的7-11便利店不見該寫真集出售。
淫審委員斥「完全踩界」
有淫褻物品審裁委員看過有關寫真集後形容部分照片「完全踩界」,狠斥利用小孩童真牟利,有關刊物應立即銷牷C
曾擔任淫褻物品審裁委員達18年的教育政策關注社主席張民炳說,根據《防止兒童色情物品條例》,如有關物品屬兒童色情,審裁處不會受理,需交執法部門調查,最終列作刑事案交法庭審理。張認為事件已嚴重傷害女童身心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