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前,微信朋友圈被這樣一幅圖片「洗版」,一個小孩流着眼淚,旁邊是幾個大字「販運兒童死刑」(見附圖),多朋友轉發圖片的同時還配上文字,呼籲國家改變販賣兒童的法律條款:對販賣兒童者均需判處死刑,對買孩子者判處終身監禁。
雖憎惡人販子,但筆者絕不點「讚」、更不轉發。因為筆者首先反對死刑,反對給予國家機器剝奪他人生命的權力,尤其是在國家權力監督制度尚不完善的情况下。
其次,死刑,與其說是為了懲罰罪犯或震懾他人,倒不如說為了安撫受害者,並不能降低犯罪率。且若人販子明知一旦被捕必死無疑,則其殺害被拐兒童的可能性就會上升,因為沒了孩子或還能死無對證。
另外,雖說供給源於需求,但就買賣兒童而言,打擊需求不一定有效。從解救效果看,正因為對買方處罰較輕,才會有一些家庭願意讓孩子離開,若嚴懲,或許最終魚死網破殺害孩子,以逃避法律制裁。而從感情角度看,有的家庭對買來的孩子視如己出,強行解救或者抓捕養父母,等於多拆散一個家庭,况且誰也無法保證找到親生父母,且比養父母更好。
那如何破局?建立走失兒童干預機制、為每個新生兒建立完善的DNA數據庫之類,這些都有助於「堵」漏;換個角度還可以「疏」:顯而易見的是,社會上一部分人希望有個孩子完整家庭,另一部分人遺棄孩子甚至把親生骨肉賣給人販子。因此,只要有合法的中介和高效的機制,就可以在陽光下幫助孩子在家庭間轉換。
其實並非完全沒有正路可走,只是去正規福利院領養孩子太麻煩。領養人除了需要提供身分證明外,還要到公司、居民委員會之類的機構去開具諸如婚姻狀况、身體健康、生育歷史等等的證明。更匪夷所思的是,不少人在網上「吐槽」(即埋怨),去福利院領養孩子還要支付高昂的撫養、贊助費。手續繁瑣、流程長、要求苛刻、費用高昂,讓人望而卻步。這倒是給了人販子巨大的空間,也讓他們成了買方眼中的好心人,更使得警方抓捕遭遇難以想像的抵抗和困難。所以說,改革領養制度和福利院制度,讓符合資格的領養人可以通過正規渠道領養孩子,不至於求助於人販子。
對於那些根本達不到領養孩子的標準窮人,他們為了延續香火只有兩種選擇:買孩子,或者買老婆強迫她生孩子。要讓這批人改變行為,就必須從改變他們的生活、消滅貧困開始。而這牽涉到國家經濟戰略佈局、縮小貧富差距的政策大局,更是路漫漫其修遠兮。
辦法總是有的:暴力如狂風驟雨,一顆子彈瞬間會討來民意的歡呼;循序漸進的制度改革和完善,無人喝彩,甚至被罵懦弱、無能、不作為。但我仍然喜歡後者,你呢?
作者是內地資深傳媒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