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婦為證「婚前未婚」奔走兩年
【明報專訊】內地奇葩證明不絕,四川成都一名婦人欲將戶口從雲南昆明遷至當地,竟被要求證明未婚時未婚未育,更在昆明各部門互相推諉下折騰兩年,最終向傳媒及市長求助才得以解決。事件曝光引發熱議,雲南省紀委近日通報,18名涉事人員因嚴重不作為、推諉等問題,被停職或進行政紀立案調查。
內地官媒報道,嫁到成都的胡女士去年為把戶口從昆明遷到成都,多次來回兩地,並不斷打電話、請朋友幫忙,只因戶口所在的昆明市盤龍區黑龍潭社區居委會要求她證明2012年結婚前是未婚未育,麻煩由此開始。居委會指胡女士出示的戶口本寫明她當時未婚,但仍不能作為證明,要求她到民政局申請。
胡女士於是到五華區民政局,但對方又要求她提交戶籍證明曾在該區居住,因胡女士手上只有當年搬走時按規定更換的新戶口本,上面戶籍登記地址已改成新地址,她只好按要求到五華區蓮華派出所申請證明。不過派出所又指她當時的戶口由省教育廳統一託管,要先到省教育廳申請證明當時是託管戶口。可惜胡女士到省教育廳後,工作人員竟指派出所要求無理,拒絕辦理,要她到派出所證明省教育廳有義務配合。
事件走入死胡同,胡女士只好回到最初的居委會,對方又建議她到五華區檔案申請未婚未育證明,未料檔案館也要求先證明戶口曾在五華區,讓胡女士哭笑不得,「就是層層阻礙,就是我(部門)能不給你辦就不給你辦」。而居委會更把責任推給胡女士,批評她結婚生子沒通知,「就是(部門)相互推諉,大家在踢皮球」。胡女士最終向當地傳媒求助,並撥打市長熱線,到今年5月才解決事件。
報道一出引起雲南當局關注,省紀委近日發通報稱,相關單位在過程中存在嚴重不作為、人為設置條件、服務意識不強、敷衍漠視群眾、推諉扯皮問題,18名涉事工作人員、相關責任領導已被處理、問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