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華漢涉非法配股詐騙 判令還錢及罰款2800萬
傳逃回中國 卑詩證監或求助國際刑警
【明報專訊】卑詩證券監委會(BCSC)去年8月裁定兩名本那比華裔居民及他們共同開設的廣告公司違反多項證券條例,包括詐騙、非法分配證券及隱瞞資料等,判令他們歸還投資者約1,400萬元,同時要被處款1,400萬元,但有消息指兩人似乎已返回中國,躲避當局制裁。證監會稱不排除會透過國際刑警採取進一步行動。
兩名涉案華裔居民分別為朱妍(Yan Zhu,音譯)又名Rachel Zhu;與另一位名為張冠強(Guan Qiang Zhang,音譯)的人開設Bossteam E-Commerce Inc.公司,於網站上自稱經營網上廣告業務,透過在線平台,讓客戶刊登廣告,鏈接至客戶公司網站,以作宣傳。
2011年11月,兩人公開出售公司股票,但要求投資者購入股票前,必須先成為公司會員,且須銷售或自購最少2000元廣告套餐。
卑詩證監會調查後發現,兩人在無招股書的情況下非法分銷證券,並向會員提供虛假資料,假裝一些本地及國際知名公司有付款使用其廣告服務,涉及詐騙;同時,兩人阻礙證監會調查,妨礙司法公正,包括教唆員工提供假的業務資料,以掩飾真相。證監會最後裁定兩人必須歸還所有投資者共1,400萬元資金,同時處以1,400萬元罰款。
有傳媒報道,但目前看來,投資者和證監會很難收到退款或罰金,因為兩人目前極有可能已返回中國,躲避當局制裁。
證監會發言人吉爾胡利(Richard Gilhooly)回應本報查詢時表示,證監會目前仍在查實案件相關情況,如果案中兩人如消息所指,真的已返回且選擇滯留中國,證監會不排除聯合本地及國際刑警、執法機構,採取進一步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