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本地一間大型銀行的調查﹐安省富戶的第二間物業平均屋價約為117萬元。有地產經紀認為﹐以這樣的屋價推斷﹐屬於市區物業的可能性較高﹐反映出安省富豪在大額的地產投資方面避開了屋價增值較慢的度假屋﹐既實際又明智。
滿地可銀行私人銀行進行調查﹐發現可以動用100萬元以上的資產來投資的加拿大人當中﹐佔了36%的人至少還持有另一間的物業﹐平均價值是708,539元。
這次的調查顯示﹐安省這類富豪之中﹐主要物業的平均價格是1,787,900元﹐遠低於溫哥華的3,908,200元﹐但是其擁有第二間物業的價值則會高至1,170,200元﹐不僅高過溫哥華的平均水平﹐也比全國的708,500元﹐高出了65%。
華人地產經紀陳朝暉(Aileen Chen)以117萬元水平的屋價來推論﹐認為安省富豪的第二物業應傾向於市區投資房產﹐而不是郊區的度假屋。
這名21世紀B.J. Roth Realty Ltd. Brokerage的經紀的業務集中於多倫多以北的巴里市﹐也有從事度假屋的買賣。
她表示﹐目前度假屋的一般價格介於35萬至45萬元的幅度之內﹐實際情況視乎個別的湖區而定﹐至於上100萬元的物業﹐還屬不多。
滿銀所得的資料也反映出這樣的情況。卑詩省的富豪當中﹐購買第二間物業的主要原因是供作度假用途﹐所佔的百分率高至67%﹐而平均的屋價只是634,100元﹐與安省方面相比﹐較為接近一般度假屋的價格水平。
事實上﹐根據調查結果﹐安省富豪主要為了度假而購買第二間物業只佔40%﹐雖然並非各省最低﹐但也低於全國的平均47%。
陳朝暉認為﹐過百萬元的交易﹐對於一般的人來說﹐用於市區的房產投資屬是於較為實際的做法。
度假屋價年升幅2至4%
她解釋﹐一般來說﹐度假屋價格每年的升幅介於2至4%﹐而且很多都不能夠全年使用。相比之下﹐市區的投資物業可以全年出租﹐增值也快。
她認為﹐華人大多都較為實際﹐所以目前投資度假屋的人還不算多。不能夠全年使用的度假屋﹐不宜作出大額的投資。她說﹕「回報率高的投資便是明智之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