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院性傾向歧視報告 明光社質疑可靠性
【明報專訊】教育學院特殊教育與輔導學系助理教授郭勤早前發表報告,披露性小眾中學生在校園遭歧視的個案,又引述調查指65%準教師對性小眾有中度以上的偏見。明光社昨質疑有關研究方法,又認為家長可就歧視問題向學校投訴,毋須一見到有歧視個案,就要求政府立法禁止性傾向歧視。
明光社:毋須一見歧視就立法
明光社副總幹事暨註冊社工傅丹梅質疑,教院的研究報告只列出個別被歧視學生個案,沒相關數據,量化研究的樣本又非隨機抽取,質疑其可靠性。她又指做研究的郭勤早前曾表明贊成訂立反性傾向歧視法,認為平機會不應找一名已有明確立場的學者做相關研究。
郭勤在研究中指出,有同性戀中學生被老師當眾指患有「同性病」,傅承認該老師的處理方法有問題,「但家長可透過學校投訴該名老師」,又指報告中對案件的來龍去脈描述不清晰,不應貿然建議政府立法。
負責學者:明光社不熟研究方法
昨出席明光社記者會的中華基督教會劉永生中學校長鄭德富認為,學校已教育學生要有同理心,但不能完全阻止欺凌行為,而校園內有不同欺凌問題,不應以制訂法例來制止。該校現時有性教育,包括對不同性傾向的討論。
郭勤回應,整份研究報告是按照著名學者Herek 的研究方法進行,加上質化研究講求深入度,不需要用隨機抽樣方式進行,而量化研究亦未必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