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房東都知道在租客將入住單位前,可以向租客要求一個月的租金押金(每月租金為例),這可用作租客搬出時最後一個月的租金。如果房東不是把押金作最後一個月租金,那麼就要把這押金還給租客。很多時侯,房東亦會問及是否可以向租客收取破壞押金(damage deposit),這是不可以收取的!那麼房東就覺得這對他們沒有保障,尤其是租客已搬走而房東發現單位被人為破壞。 其實,這亦有辦法ㄖC風險。可以在租客入住前在單位重要地方拍照(例如:牆,地板,洗衣間等),並將照相機顯示日期和時間列在照片上。然後可以列出所有單位地方、檢查,核實和雙方簽署同意單位良好的狀G。日後如租客已搬出並發現單位被破壞,這就可作證據。同樣地,租客亦可在這方面保護自己,在搬出前約好房東一起檢查單位後才搬出。最好要求房東租客雙方簽署表示租客搬出時單位的良好狀G。那麼可以避免搬出之後不必要的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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