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無綫電視前新聞主播黃大鈞疑多次被人盜用照片行騙。他昨於facebook稱,有人盜用其照片在臉書開設名叫「李健」帳號,聲稱自己是香港致富證券高層,然後誘騙居住在東南亞華人匯錢到香港投資,是次有台灣人受騙,匯了1萬美元到騙徒指定香港匯豐銀行戶口。他前日欲報案,警方稱他不是受害者,建議該台灣人可先在網上向香港警方報案。
台灣人被騙1萬美元
警方表示,由於報案人未能提供事件詳情,建議報案人通知其朋友透過電郵或電子報案室報案。報案人如就案件有進一步資料提供,可聯絡警方跟進。
黃大鈞回覆本報查詢時表示,今次已是第三次被人盜用照片,前兩次騙徒均以類似手法行騙,受害人分別是馬來西亞人及越南人,可幸他們及時察覺,未有金錢損失,今次受害的台灣人則有實際損失。
黃說,今年3月曾與上述馬來西亞人到尖沙嘴警署報案,警方已立案跟進,由於他估計今次事件與之前事件有關,故前晚再到尖沙嘴警署報案,希望就原有案件提交補充資料,包括騙徒的銀行戶口等,但警方表示今次屬新個案,他並非受害人,建議受害者可先在網上報案。
警不接受報案 黃表失望
黃對警方的處理表示失望,指佔領期間有人被指襲擊,但警方沒找到受害人,警方不單「開case」,並提出檢控,質疑警方雙重標準,他又擔心騙徒繼續行騙。
律師梁永鏗稱,若有證據,報案者不一定需要是受害人,目擊者也可以報案,「見到人殺人,唔通唔報警咩?」但他補充,該案是否因證據不足而拒絕受理,則不得而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