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童命喪無牌日託案
法庭裁省府須受審
(多倫多25日加新社電)安省1名兩歲女童3年前在無牌日託中心死亡﹐她的家人興訟﹐控告省府及無牌日託中心。安省政府說﹐它沒責任照顧女童家人﹐對無牌日託中心執法﹐也是酌情辦理。法官裁定﹐省府要受審訊。
女童拉維科維奇(Eva Ravikovich,上圖)的父母提出350萬元索賠案﹐控告安省教育廳、安省旺市(Vaughan)日託中心的東主和經營者。
原告說﹐教育廳收到4宗投訴個案﹐有人投訴日託中心太擁擠﹐政府未有採取措施﹐確保女童拉維科維奇的人身安全。上述指控未經證實﹐有待法庭驗證。
法庭文件顯示﹐教育廳要求法庭裁定﹐它不是答辯人。它辯稱﹐它對女童的家人沒有責任照顧﹐對無牌日託中心執法﹐也是酌情處理。
法官瓦利(Mary Vallee)說﹐此案「有真正法律與事實的不確定」因素﹐不經法庭審訊﹐就沒有答案。法官在裁決書中說﹕「即使教育廳不用採取執法措施﹐也許它應該向當地保健部門報告此案﹐保健部門有權採取調查行動。
中心內有29名兒童及14隻狗
「女孩死後﹐教育廳拿到搜查令﹐進入日託中心。顯然﹐官員發現﹐日託中心有29名兒童及14隻狗。教育廳隨後取得禁制令﹐關閉日託中心。這事表明﹐教育廳有能力採取行動。」
原告代表律師布朗(Patrick Brown)在電郵中說﹐女童父母對法官的裁決感到滿意﹐期待為他們的女兒伸張正義。
女孩的家人說﹐教育廳沒有充分巡視、調查及監管日託中心﹐應當知道日託中心無牌經營。
原告又說﹐日託中心環境不安全﹐經營者未能監察兒童的潛在健康問題﹐在緊急情況下﹐反應也不適當。安省無牌日託中心經營者﹐除了照顧自己的孩子外﹐可以合法照顧不超過5名10歲以下兒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