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正當Uber私家車分享業務已對的士行業構成強烈的衝擊,在全球數千個城市提供民宿訂房服務的Airbnb正在蠶食酒店業之時,包括Rover、WhereiPark和HonkMobile等在內的新興公司,已將目光瞄準多倫多市內各地空置的車道和泊車位,以資源共享的方式來獲取利潤,並為消費者節省金錢。
其中,Rover現正開發Rover泊車手機程式,預期將在今年6月底或7月初面世。該項手機程式將允許司機租用私人的泊車位,收費按每小時計算。
上述泊車手機程式由布理格登(Grant Brigden)和伍頓(Tim Wootton)聯合開發。布理格登說:「我們希望泊車收費較街頭泊車或停車場泊車更加便宜。」
這意味泊車費的收費標準每小時不會超過2元。Rover則將從每筆交易中抽取20%至30%的費用,這筆收費將由泊車位的東主和租用者平攤。
Rover計劃在多倫多市內各地為司機提供可租用的私人泊車位,現正將目標鎖定在以下多個社區,包括:Roncesvalles、書院街、丹佛路、央街夾艾靈頓路交界處、皇帝西街和皇后西街。
然而,正當多倫多市政府已將Uber公司告上法庭﹐欲尋求禁制令﹐將該公司在多市的營運全部叫停之時,Rover即將推出泊車手機程式而引發的問題是:私人出租泊車位是否合法?
對此,多市政府分管區域劃分市政附例的經理萊曼(Klaus Lehmann)指出,根據市府的區域劃分附例,市府要求絕大多數在近年來新建的房屋必須擁有一個泊車位,無論其是獨立屋、半獨立屋還是鎮屋。
他說:「如果你沒有車,我們仍要求必須有泊車位,但泊車位由業主控制。」
他強調說,如果業主希望將單個泊車位出租,那是可以的,但如果業主出租整條車道或將多輛汽車停泊在後院,那就成為了商業停車場,是被市府的附例禁止的。
業主可出租車道部分泊車位
多倫多市政府分管調查的主管Mark Sraga指出,儘管業主出租整條車道或將多輛汽車停泊在後院是違反市府附例的行為,但市府只有在接獲居民投訴的情況下才會進行執法,違例者可能面臨最高為5,000元的罰款,但市府在近年來尚未發出這樣的檢控。
與Rover即將推出泊車手機程式有所不同的是,在去年10月投入營運的WhereiPark主要為司機安排以月租形式租用泊車位。至於HonkMobile則協助司機在該系統內的300個停車場尋找和保留泊車位,並支付泊車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