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賈丁納公路(Gardiner Expressway)高架部分應如何處理﹐正在爭辯得鬧哄哄﹐而這些爭論﹐很可能要加入是否收費﹐因為繼市議員帕斯特納(James Pasternak)本周初建議重開在賈丁納公路收費的辯論之後﹐市議員坎貝爾(John Campbell)就更進一步﹐準備在下個月提出動議﹐在賈丁納公路和當谷大道(Don Valley Parkway)收費﹐以幫補維修費用。
代表怡陶碧谷中選區的坎貝爾﹐計劃在6月市議會辯論賈丁納公路東面高架部分的命運時﹐會要求市府職員研究在賈丁納公路及當谷大道收費的可行性。
坎貝爾昨天說﹐他認為市府必須找出籌集維修經費的方法﹐他是議會新丁﹐只經歷一個預算案﹐但是他曾出任過多市公校教育委員及教育局主席﹐兩個機構的處境有相同之處﹐就是要不斷的為平衡預算苦苦掙扎。
他認為要找出籌集資金的不同方法﹐而他比較贊成用「用者付費」的制度﹐將成本分配給使用者。這樣聽起來合乎經濟原則﹐也合乎常識。
對於如何處理在下賈維斯街(Lower Jarvis Street)與盧根道(Logan Avenue)之間﹐長約2.4公里的賈丁納公路東面高架部分﹐現時市議會主要考慮兩個方案﹕第一是將賈維斯街以東的高架部分完全拆掉﹐將湖濱大道(Lake Shore Boulevard)擴闊成為有8條行車線的大馬路﹐以承接因而增加了的交通。這個方案的成本估計要4.61億元。
第二個方案是所謂「混合」(hybrid)方案﹐將賈維斯街至當谷大道之間的公路改道﹐保留部分高架公路﹐容許發展位於當谷大道及湖濱路地區的前加拿大Unilever工廠的地皮。這個方案昂貴很多﹐要9.19億元。
很多城市收取「過路錢」是為了疏導交通﹐但是坎貝爾的收費方案的目的卻很簡單﹐就要要收多些錢﹐用來維修破爛嚴重的賈丁納公路。
市議員帕斯特納日前就說市府不再負擔得起賈丁納的維修費用﹐需向使用者收取。不過﹐他並不是要向每個使用者收費﹐而是非多倫多居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