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人告兩心臟醫生疏忽
[2015.05.09] 發表
【明報專訊】疑患心律問題的病人到九龍城聖德肋撒醫院接受治療,事後出現心房室傳導阻滯,須植入緊急起搏器。他控告兩名心臟專科醫生有疏忽,要求賠償。
原訴人楊建平,兩被告依次為心臟專科醫生陳贊輝及林紫芬。入稟狀指楊於2012年5月12日在陳的安排下,在醫院導管室接受旁導管檢查及射頻消融手術,但他在療程開始前一刻,才知道林為他主理療程,陳從旁協助。
林未有向他解釋療程的詳情,亦未徵詢他是否同意讓林操刀。
入稟狀續指出,療程發生意外,令楊出現全面心房室傳導阻滯。他在療程後立即接受手術,植入緊急起搏器,認為二人處理其療程時有所疏忽,又未有解釋療程涉及的風險,要求二人賠償。陳昨回覆時表示不知道被申索,隨即稱不會評論。
【案件編號:DCPI99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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