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影年獎專業評審齊辭任
原通過「從缺」 不滿藝發局推翻結果
【明報專訊】藝發局的「2014香港藝術發展獎」將於本月24日舉行頒獎禮,卻爆出風波。《明報.星期日生活》今日刊出一封公開信(12頁),揭露本屆電影界別的「年度藝術家獎」,原定由所屬專業評審小組通過「從缺」,卻遭藝發局正、副主席等人組成的總評審團推翻,把獎項頒予去年上映的電影《魔警》導演林超賢。電影界評審小組不滿有人凌駕專業,全體辭任及撤回所有獎項評分。
明報記者
藝發局:有最終決定權 遺憾泄密
藝發局發言人承認事件,指獨立評審小組經首輪評分,曾選出多過一名候選人,但經討論決定建議獎項從缺。藝發局總評審團曾要求小組重新考慮,但小組維持原判;總評審團為「表示支持香港電影的未來發展」,在審視候選人所得評分、往績及綜合評語後,按照評審小組首輪評分頒發獎項,強調總評審團有最終決定權,並對有評審員違反保密守則表示遺憾。
每年一度的藝術發展獎設有「年度藝術家獎」、「藝術新秀獎」等七大獎項,同時分電影、戲劇、舞蹈、音樂、戲曲等9個範疇;每個範疇分別由業內5名專業人士組成獨立評審小組,把評審結果交由總評審團通過。總評審團由藝發局歷屆及現屆正、副主席組成,包括有藝發局主席王英偉、副主席殷巧兒、體育演藝文化及出版界議員馬逢國等6人。
據今屆評審成員所撰的〈給林超賢的公開信〉透露,電影界別的「年度藝術家獎」評審文件曾列出6名候選人,經1月底的首輪評分,林超賢獲最高評分;但該評審成員向記者補充,首兩名候選人的評分差距僅0.1分。評審小組選出3名候選人作第二輪討論,認為他們均有不足,最終以3票通過獎項「從缺」。2011及12年藝發獎,上述獎項也曾從缺。
「為鼓勵業界」 定林超賢獲獎項
不過,評審成員在3月初接到藝發局來電,指「獎項是為鼓勵業界,希望今年可把獎項頒出」,決定「發還重審」。直至3月16日再收到藝發局電郵,指總評審團決定以首輪評分作決定,把獎項頒於導演林超賢。
批總評審團凌駕專業決定
該評審成員表示,小組的評審員都是資深影評人、學者及電影工業人員,過往總評審團從未改變小組決定,質疑總評審團成員非業界專業,卻出現「黑箱作業」、罔顧既有機制、凌駕獨立評審小組專業性情G,電影界全體評審員將退出及撤回所有評分,強調「任何獎項決定再與我們無關」。
馬逢國回應稱,總評審團一向按照指引行事,但在頒獎禮前必須遵守保密機制,不便評論。導演林超賢回覆表示,相信爭議涉及內部運作,他不理解當中細節,「沒有什麼可以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