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府越權影響綠化 4市告省市政委員

[2015.03.29] 發表

【明報專訊】安省市政委員會(OMB)今年初裁定﹐容許發展商在建築新屋時﹐最多只須預留地皮的25%或繳付同等面積的費用﹐烈治文山市政府擔心市內的綠化區會因此逐漸被蠶食。

烈市政府如今獲萬錦市?奧克維爾市(Oakville)及密西泊加市支持﹐要求安省市政委員會推翻原來決定﹐並到安省地區法院上訴﹐指委員會的決定已超過其權限。

烈市市長巴羅(Dave Barrow)亦呼籲大多倫多地區內其他市政府加入他們的行列﹐並批評安省市政委員會今年1月的決定﹐將嚴重影響其他市府如何保護市內的綠化環境。

密市市長及奧克維爾市便響應有關呼籲﹐並有意力挺烈治文山市上訴﹐屆時他們將申請以介入者身分參與訴訟。萬錦市市議會亦於本周二投票﹐決定支持烈市。

近年﹐因城市人口迅速發展﹐發展商不斷興建樓房﹐為保護市內綠化區﹐市府與社區合作﹐規劃公園的發展。烈市更於2013年通過附例﹐要求發展商日後﹐每興建300個住宅單位﹐便要預留1公頃土地作綠化區﹐又或繳付等額款項代替(每單位約為3.76萬元)。

但發展商對此不滿﹐認為烈市叫價太高﹐遂向安省市政委員會提出訴訟。今年1月﹐委員會終有裁決﹐容許發展商只須在興建樓房的土地中﹐撥出不超過25%的面積作綠化區﹐又或支付等額款項代替。

萬錦市長薛家平認為﹐安省市政委員的決定已超越權限。

薛表示﹐萬錦市政府一直與發展商合作﹐但委員會的決定將影響萬錦市未來20年﹐能否將失去的綠化地轉變成1億元。

他相信﹐若委員會今次不推翻有關判決﹐萬錦市遲早會發生同一命運﹐意味着在稠密地區﹐將愈來愈少有綠化公園。

烈市規劃專員Ana Bassios表示﹐很高興獲得其他城市﹐願與烈市站在同一陣線。證明烈市面對的﹐並非單一問題﹐而是每一個城市都要同面對的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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