姦女成孕 單親父囚80月
【明報專訊】五旬單親父聲稱受酒精影響下,前年趁17歲女兒入睡後侵犯她。女兒翌日醒來發現內褲及上衣鈕扣被脫,下體有不明分泌。獸父其後疑恐嚇女兒不可告知母親,否則將遭母親遺棄。女兒一直啞忍,直到有孕腹部逐漸隆起揭發事件。獸父早前承認亂倫罪,昨被判囚6年8個月。法官指判刑須具懲罰及阻嚇性,惟受最高判刑14年的指引所限,認為是時候考慮修改有關判刑指引的條例。
指判刑不足 官籲修改指引
辯方求情稱,被告被捕一個月後,其弱智胞妹跳樓自殺,其年邁母親因沒有人照顧需入住老人院,令他感內疚及後悔。辯方強調被告對事主充滿父愛,希望日後能夠盡父親的責任。
法官判刑時說,事主誕下的嬰兒現已被收養,將不會知道自己是在悲劇中誕生。事主童年時是開朗及聰明的學生,惟升讀中一後性情大變,不願結識朋友,常發噩夢,成績遠遜從前。她至今仍受事件困擾,選擇不睡覺或穿著緊身衣服等方式逃避事件,更拒絕接受心理專家的治療。
法官表示,被告雖被判囚,但服滿刑期後將重獲自由,但其女兒於妙齡時便要承受各種傷害,不知什麼時候才能獲得心靈上的自由。被告向親生女兒施暴,一手剝奪其心靈上的自由,行為瘋狂可恥,斥責被告是懦夫。法官勸涉案少女及有同樣遭遇的人接受治療,指向施暴者報復的最佳方式是向對方呈現自己不再是受害者。
法官說,被告案發時沒使用安全套,增加其女兒感染性病及懷孕的風險,事後他也沒有馬上帶女兒求診,破壞父女之間的信任,對女兒造成嚴重的心理影響,屬加刑因素。
【案件編號:HCCC505/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