賊遞紙「要3萬」 銀行職員誤會提款
【明報專訊】保安員身負數筆債項,又得知內地未婚妻急需用錢,欲打劫銀行「搵快錢」。他到銀行櫃^遞上寫上「要3萬,快!」的字條,職員起初誤會他欲提款,後來察覺打劫,即按動警鐘。保安員事敗逃走,事後被捕,昨承認企圖搶劫罪,還押候判。
職員按警鐘嚇退
被告麥超然(57歲)承認去年11月21日企圖搶劫牛頭角道永隆銀行。他當天早上寫好紙條,未有選定目標銀行。至中午,他揹蚗糮O袋前往探望母親,途經永隆銀行時突然決定「做洁v。他走進銀行,向櫃^遞上紙條,陳姓職員卻詢問戶口資料。被告指向櫃桶,稱「櫃桶,快」,陳感覺被告來意不善,轉身望向許姓同事,許暗中按動警鐘。
被告逗留銀行內不足1分鐘,未得手便離開。警方翻看閉路電視後,至12月4日在被告工作地點拘捕他,並找到被告犯案時揹茠瑰糮O袋。被告警誡下承認犯案。
辯方求情指被告患躁狂症,犯案時沒攜武器,亦沒恐嚇,最終空手而回,案件無人受傷,銀行亦無損失。法官索閱精神科報告,還押被告至下月2日判刑,但明言案件嚴重,無意判被告接受入院令。
【案件編號:DCCC89/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