鄰居大樹危及我家 告上庭纏訟逾年
官判砍樹有理 樹主兼賠訟費

[2015.03.15] 發表
對於法官的決定,庫珀仍採取不合作態度,砍樹工人只好隔欄砍伐,留下一截2米高的樹樁。(明報記者攝)

【明報專訊】把多倫多弄得樹斷、屋毀、大停電的2013年冰暴,對大部分人來說,那是一場天災,但對居於多市艾倫路 (Allen Rd.)夾艾靈頓路(Eglinton Ave.)地區Glenarden Rd的弗里德曼(Beryl Freedman)而言,那是一場纏訟一年多的官司。

這場官司,傷了她和鄰居的和氣,也花了1.4萬元。還好,她勝訴了,法庭本月初判她鄰居要砍掉可能危及她家園的一棵大樹,也要承擔法律訴訟中的1.35萬元費用。

官司源於的弗里德曼(Beryl Freedman)鄰居庫珀(Lorne Cooper)後院那株挪威楓樹。這株楓樹長在 庫珀家的後院範圍內,但四面八方延展的樹冠,幾乎將鄰居弗里德曼家 的後院遮蓋。

在2013年年末橫掃安省南部地區的冰風暴當中,這株大樹受損嚴重,其中一根粗大的樹枝折斷下來,砸壞了一戶鄰居的屋頂。

弗里德曼表示:「被砸壞屋頂的是我家後面的鄰居,他家的後院也緊挨着庫珀的家。他上屋頂修理的時候,注意到我家也面對挪威楓樹倒塌的威脅。」

那戶鄰居找來樹木栽培專家,對庫珀那棵楓樹進行評估。專家建議出於安全考慮, 要將那棵楓樹砍掉,估計費用超過4900元。

弗里德曼有一個年僅1歲半的孩子。為了孩子的安全,她給庫珀留了一封 信,好言好語地做了說明,並且出示了專家的意見,還善意地提出願意代為庫珀支付砍樹的費用。而且,多市市府正準備承擔砍掉受損樹木後的補種費用,庫珀又能省下1500元。

但庫珀對弗里德曼的要求不理不睬,即使在弗里德曼拿到市府公園和森林處批下的砍樹許可後,庫珀仍然拒絕砍樹。

「我看着這棵樹從小到大,我的後院只有它來提供樹蔭。它長得很扎實,除了 那次意外。」

無奈之下,弗里德曼把庫珀告上法庭。

庫珀向法官辯解稱,曾有市府的樹木專家也 認為那株大樹沒問題,但他不記得那位專家的名字和聯繫方式。與此同時,多倫多市府沒有相關的紀錄。

雖然提出了用支架支撐楓樹的折衷辦法,但庫珀也承認,他不能保證此樹不會 再折斷,他也不願承擔萬一樹木倒下後造成的人身和財產損失。

法官皮雷爾(Paul Perell)聽罷雙方理據,作出了判決。法官認為,假如業主知道或者應該知道其物業對鄰居造成了麻煩(nuisance),業主必須履行責任消除這一麻煩。「當他沒有履行責任的時候,法庭 就要強制他去這麼做。」

庫珀至此不但輸掉官司,還要承擔1.35萬元的費用,以支付各個樹木學家所做報告的費用,砍樹的費用以及弗里德曼的堂費。

即使已經敗訴,庫珀還要再刁難鄰居一番。當砍樹的工人本月9日到來時,庫珀再次阻止他們進入自家後院。工人們只能花費3天時間,從弗里德曼家隔着圍欄砍樹,結果還留下一段高約2米的樹幹仍矗立在那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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