佔旺學生涉襲警受審 警被質疑證供不符傷勢
【明報專訊】隸屬毒品調查科情報組的警署警長,疑於去年11月在旺角佔領區遭學生「起飛腳」襲擊,該學生昨否認襲警罪受審。警長作供稱當日是小腿前方受襲受傷,但辯方質疑傷勢與醫生報告不同,辯方問「係唔係醫生錯」,他表示「(醫生)唔會錯」,但當辯方再問「咁係唔係你錯」,他回答「都無錯」。
涉案學生表證成立
根據控罪,被告羅偉邦(19歲)於去年11月25日在旺角彌敦道608號外,襲擊正執行職務的警署警長陳耀倫。裁判官朱仲強昨裁定被告表證成立,案件押後至3月23日裁決。
指自己醫生「都無錯」
陳耀倫昨供稱,案發當日他被抽調到旺角佔領區維持秩序。約晚上7時許,近400人衝出馬路,其間一名白衣中年漢叫囂,群眾隨之起哄。陳欲上前阻止白衣人,卻不小心遭被告的帳篷絆倒。被告其後把帳篷舉起一呎揮動,撞到陳的手臂,然後更用右腳踢向他的左腿,並轉身逃走。陳高呼「襲警」,其他警員一擁而上將被告制服。
陳續稱,事發後他的小腿前方受傷,辯方隨即呈上醫生報告,指他案發後小腿靠外側位置有瘀傷。辯方問陳「係唔係醫生錯」,他說「(醫生)唔會錯」,辯方再問「咁係唔係你錯」,他回答說「都無錯」。辯方又質疑陳供辭前後矛盾,例如他庭上承認踩到被告的帳篷後,只向被告說了句「差人做洁v,但陳在口供內表示曾勸被告冷靜及表明身分。陳解釋是「講少隉v,辯方質疑他沒講真話。
供辭有出入稱「講少隉v
當被問及被告出腳施襲時,陳起初說被告動作很大,其後卻稱只能感受到被告的動作,但看不清楚,「睇到我就避到啦」,他又稱被襲後不感很痛。辯方質疑,若被告真的大動作踢向陳小腿前方即俗稱「上五寸下五寸」位置,他理應感非常痛楚。
另一警口供搞錯行動代號
控方傳召另一負責制服被告的警員作供,他稱當日行動代號為「日峰」,卻被辯方發現他在口供內稱是「光明頂」,質疑他連行動代號也記不清,「你無專心聽briefing?」他承認因大意寫錯,但強調「我有專心聽briefing」。
【案件編號:KCCC4178/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