趣學通識﹕考察快餐店
【明報專訊】不少同學以為考察需要長途跋涉,其實考察可在同學居住的區域進行,不用舟車勞頓。日前我為學生安排一次小型考察活動,地點是學校附近的某家快餐店。快餐店以「快」為賣點,事實上又是否如此?
同學在下午茶時間到達快餐店,用一小時去研究餐廳內的各人,探討(1)顧客的組合;(2)他們的活動、談話;(3)他們選擇的食物、進食禮儀;(4)他們在店內逗留時間的長短;(5)誰人付錢、誰決定食物種類等。同學經過深入觀察,有以下發現﹕
顧客組合﹕以婆婆、公公和他們的孫兒為主,其中一些有女傭陪伴。偶然也有似是參加完體育活動的年輕人來吃東西。
活動與對話﹕長者與孫兒多談及學校生活、學業等。其中一位公公把在外購買的燒賣和飲品在餐廳內一併享用,職員沒有阻止,他們食用後更將燒賣膠盤棄在餐廳的垃圾桶內。
食物﹕在5時30分前大多數客人選購20多元的兒童餐,買更貴食物的人較少。身體肥胖的人點的食物往往較少。做完運動的顧客所選食物則較多,會捧着大包小包離開。進食禮儀方面,大多數客人也慢慢享受,不見急趕,一些小孩更邊進食邊做功課。
逗留時間﹕多數客人逗留20至30分鐘。除部分裝修工人外,其他客人會逗留較長時間。長者喜歡談天說地,談論生活瑣事。當孫兒玩耍時,他們大多談論家事如媳婦問題等。考察的同學反映很喜歡聆聽這些家事,又猶如家事專家般,稱可用電視劇相關劇情協助解決婆媳問題。整體來說,客人逗留時間頗長,不似吃快餐。
付款﹕「婆孫」組合或「公孫」組合大多由婆婆、公公付款,選擇權也在他們手中。同學認為孫兒沒有人權,「任人擺佈」,同學們自己就一定會爭取控制權。
經過以上分析,同學覺得快餐店似乎「名不副實」,又反思自己在快餐店的行為,如做功課、討論報告等令逗留時間也不短。有同學覺得不如將快餐店改名為「慢餐店」,似乎更符合香港情况。其實,直覺往往令人先入為主,引導大家走錯方向,所以親身考察、引證有助大家認清真相。
資深通識教師分享教學經驗,趣味與實用並重
文﹕黃曄老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