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機鎖貓頸囚8周 官斥當貓玩具
【明報專訊】已婚的士司機在中區半山用重達半公斤鐵鏈鎖茖滶江萿瑰V,早前經審訊後被裁定虐畜及「運載動物方式可致動物受不必要痛苦」兩罪成立,昨被判囚8周。心理報告指被告迷戀貓,裁判官斥被告欠同理心,把貓視作娛樂工具,反問他若在羈押期間被鐵鏈鎖頸會有何感受,被告回應:「我知錯。」
心理報告指被告王澤能(37歲)迷戀貓,尤其喜歡近距離看貓在籠埵Y東西以獲快感,把貓當作玩具來滿足和娛樂自己,他更向專家堅稱用鐵鏈鎖貓不是虐待。報告指被告自我中心、不誠實及不負責任,但認為他重犯機會屬低至中,建議他接受心理治療。
迷戀貓 看進食有快感
辯方向法庭呈上被告及其妻的求情信,指被告已感十分後悔,承諾不再以此方法養貓,辯方又指涉案兩貓健康無大礙。
官:認錯只是敷衍
裁判官李紹豪則認為被告不承認鐵鏈鎖貓是虐畜,反映他認錯只是敷衍,以圖淡化責任及逃避坐牢,對自己的問題欠缺認識。裁判官強調動物同樣應享自由,不容被虐待,故須判處被告具阻嚇刑罰,以表達社會對其行為的不齒。
案發於去年6月7日,愛協義工在半山馬己仙峽道食水抽水站附近,見被告從的士車尾箱拿出一個尼龍袋,再走上斜坡。義工尾隨,在斜坡發現兩個籠,被告從籠中扯出一隻正在慘叫的貓,義工遂上前阻止,被告見狀大力把貓擲在地上。義工其後發現另一隻貓困在籠中,兩貓頸上均纏茈b公斤鐵鏈及鎖頭。
【案件編號:ESCC3935/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