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州家暴致妻殺夫 判刑5年
【明報專訊】浙江省溫州中院依法昨日公開開庭審理一宗因家庭暴力導致妻子殺害丈夫的重大刑事案件。據了解,姚某因丈夫方某一直與他人有染並對自己多次實施家暴,妻子姚某被迫無奈對方某痛下殺手。經合議庭合議後,對姚某判決以故意殺人罪,被判處有期徒刑5年。
據悉,自從2013年方某開始有外遇之後便對姚某實施多次家暴,並與在案發前一天還向其提出離婚,要求自己承擔撫養子女責任等事由。
2014年8月17日,姚某忍無可忍之下持鐵棍猛擊方某頭部數下,又持菜刀實施割頸,致其當場死亡。案發後姚某向公安機關投案。
法庭上,姚某對公訴機關指控的事實予以承認,同時,姚某交代了自己遭受的最為嚴重的一次家暴行為「2013年12月30日,方某在棋牌室接到第三者的微信,被我戳穿了,他直接拿開水潑過來,之後抓起我的頭髮撞倒地上。頭上撞了個大包,到現在還有。」
據了解,該案也是2015年3月2日最高法院聯合最高檢、公安部和司法部出台《關於依法辦理家庭暴力刑事案件的意見》後,宣判的首例涉家暴重大刑事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