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華裔國會議員莊文浩提出的「改革法案」(Reform Act)在國會以260對17絕大比數通過,使不少社會人士和輿論界訝異。該法案有何重要性?為何會得到國會主要政黨的大力支持?與一般國民有何關係?前香港大學社會工作及社會行政學系副教授馬文廣博士就此事件作以下分析。
馬文廣博士說﹐「上述法案的目的是試圖再平衡總理辦公室與內閣間的權力和責任,冀能加強決策委員會(caucus)各成員間與總理的相互諮詢和交流,以免內閣過分『總理中心化」,對國情缺乏客觀的判斷,影響施政的方向和手法,而失去國民和國會的支持。」
「其實,加拿大國會的最高行政機關是『內閣政府』(cabinet government),由總理和眾部長組成,採用集體負責制,共同執行制定的政策。」
馬博士解釋說:「不過,近30年來,基於不同的內外因素,決策與行政的權力不斷集中於總理和總理辦公室的手上,這機關便漸漸演變成由總理個人負責的『總理政府』(prime ministerial government)。」
若上述法案被參議院接納而成為法例,任何政黨的決策委員會只需獲得20%成員的書面要求,便可提出檢討其黨領或成員,如果再獲得過半數成員的投票確定,即可罷免甚致驅逐其黨領或任何一位成員。
哈珀過分攬權致眾叛親離
「這次莊文浩提出的法案能夠獲絕大多數議員的支持,除了由於他個人的堅持和努力外,最重要的是哈珀總理過分攬權和弄權之故。事實顯示他忽略議員的貢獻,漠視決策委員會的建議,甚致連最親密戰友的忠告也不聽從,以致眾叛親離。」馬文廣分析說:「最近,外交部長白諤德(John Baird)的辭職及議員亞當斯(Eve Adams)的轉投自由黨就是明顯的例子。」
政治學學者馬丁(Laurence Martin)在其近作亦有類同的評論,他指出,哈珀總理存有極度的弄權慾和非常嚴苛的紀律要求,使內閣成員的言行處處受制肘,動彈不易。
此外,馬博士認為這個法案與國民的關係十分密切,因為在新法例下,政黨各選區協會不再需要黨領的批署,便可自行決定大選的候選人。此舉不但尊重民主,更可促進候選人在黨內的獨立性,還可提升他們在選民間的認受性,使他們在當選後滿有信心代表選民提意見,為國民謀求福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