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習教師扑穿學生頭候判
【明報專訊】高考3A2C、畢業於中文大學精算系的高材生,任職補習社期間因不滿6歲男生亂拋垃圾,三度以行山杖扑頭,令男生頭蓋的頭皮組織撕裂,送院後需縫1針。他昨承認一項故意襲擊兒童致健康受損罪,獲准保釋候判,裁判官斥其行為對其他學生立下壞榜樣。
頭皮組織撕裂入院縫針
被告錢浩賢(30歲)原被控另一項相同控罪,昨獲控方同意撤控。案情指被告案發時於沙田美林h美林商場的「導思教育中心」擔任補習導師,事主為該中心的學生。案情指出,事主父親於去年1月24日,獲告知兒子於中心內受傷,遂到場了解情G,發現事主頭破血流。被告表示因事主把垃圾拋到地上,遂打他的頭部,並向事主父親致歉。事主父親隨即把兒子送往醫院治理,證實傷口長1厘米、深2至3厘米,事主父親決定報警。被告警誡下承認犯案,並指事主太頑皮,為阻止他才出手扑頭。
精算畢業 任分析師月入1.4萬
辯方求情時透露,被告未婚並與父母同住,現時任職初級業務分析師,月入約1.4萬元,案發時被告因身體不適,遂以行山杖協助步行。辯方指被告已感後悔,案發後已即時向事主父親道歉。身為基督徒的被告亦獲兩教友寫信求情。裁判官張志偉接納被告有悔意,同意本案屬單一事件,但認為案情嚴重,案件押後至3月9日判刑,其間索閱被告的感化及社會服務令報告。
【案件編號:FLCC625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