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腐掀中國官員自殺潮
逾50官「非正常死亡」 中組部急查狀况
今年元旦過後,全國多省區的黨政機關、高校以及企業事業單位,都收到中組部關於「十八大以來黨員幹部非正常死亡情况統計表」。專家指出,十八大後中央加大反腐力度,官員自殺數字飈升。統計將有利中央更好掌握反腐動態,為推進反腐提供依據。明報記者
據悉,中共十八大後中央掀起反腐風暴以來,中國至少已有超過50名黨員幹部非正常死亡。最新一宗案例是安徽省郎溪縣縣委書記邵建華溺水死亡,而近期較受關注的有南京市六合區原區委書記婁學全,去年6月因被撤職處分後吊頸自殺,去年4月,國家信訪局副局長徐業安在辦公室吊頸自殺身亡。
統計十八大後「非正常死亡」數字
據了解,各地轉發中組部辦公廳通知並要求統計報送時,附有《十八大以來黨員幹部非正常死亡情况統計表》和「填寫說明」兩文件。汕頭市委組織部下發的「填表說明」,詳細講解填表要求。其中「十八大以來」是指2012年12月至2014年12月,統計對象包括「非正常死亡」的在職及離退休黨員幹部,和突發疾病身亡的在職黨員幹部。「非正常死亡」是指因自殺、謀殺、工傷、交通意外、醫療事故、火災等意外事故、死刑執行等原因導致的死亡。「職級」包括省部級、地廳級、縣處級、鄉科級、一般幹部、其他人員6項。
需填自殺方式地點
對於官員「非正常死亡」中的「自殺」部分,則需填報地點、方式等。「自殺地點」的選項包括「辦公樓、住宅、賓館、紀委辦案點、看守所、橋上、公園、醫院、其他」;「自殺方式」包括「自縊、跳樓、跳橋、投河、割脈、臥軌、槍擊、其他」等,「自殺原因」包括涉嫌違紀違法、患抑鬱症等精神疾病、工作壓力大、生活壓力大、家庭矛盾、原因不明、其他原因等7個選項。其中還包括黨員幹部自殺時,紀檢監察機關、檢察機關有無對其本人、其家屬、其同事或相關人員展開調查。
近兩年,中國黨員幹部的自殺身亡案例增多。國家行政學院教授汪玉凱對本報指出,十八大後反腐力度加大,不少黨員幹部經受不住壓力,自殺的人員增多,「這些非正常死亡,跟中央對腐敗重拳出擊有關係」。汪玉凱指出,為更準確掌握這些非正常死亡黨員幹部的情况,如掌握其行政級別、職務、自殺原因等,需要對此調查統計,以便反映反腐態勢。
專家:有人藉「官不聊生」抵制反腐
汪玉凱說,社會上有一種說法,官員選擇自殺後,可以保護一批人;甚至認為官員自殺後,有關部門將不再追究其涉及的貪腐問題。汪說:「現在這個統計,就是要把這些問題搞清楚,反腐前和反腐後,官員的非正常死亡有什麼變化?通過分析比較,也要回應社會上認為人死後就不再查的說法。」他又指,十八大後「官不聊生」的說法曾流行一時,「那是誇大的說法,是有些人想以此抵制反腐」。他認為,反腐確令一些官員喪失了灰色利益,但說「官不聊生」並不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