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津」通過 最快15月後發放
【明報專訊】立法會財委會昨日通過低收入在職家庭津貼、公務員加薪及港珠澳大橋香港口岸上蓋發展研究撥款共3項撥款申請。席間多名議員質疑「低津」通過後,政府在15至18個月內方能發放予申請者是太遲。勞工及福利局長張建宗解釋,撥款通過後有大量行政工作要處理,會爭分奪秒發放津貼。
去年提出已因拉布阻表決
低津正式推出後,兩人或以上、沒有領取綜援的家庭,只要家庭中其中一人在職,收入處於住戶入息中位數一半或以下,即可申領,每月獲發全額津貼600元或1000元,每名合資格兒童可額外獲發800元。低津總涉款約1.1億元,去年政府已於《施政報告》提出,因「拉布」而至昨日才表決通過。
另外,財會通過公務員加薪撥款,涉及約89.12億元。公務員事務局長鄧國威稱,預計公務員本月底可獲發已加的薪金,並追補自去年4月的加薪;至於資助機構要視乎個別而定,未必能在下月發放,政府會催促資助機構盡快處理。特首會同行會去年通過首長級和高級公務員加薪5.96%,中、低級公務員加薪4.71%。
通過公僕加薪 料月底可發
財會亦通過涉資6,340萬元的港珠澳大橋香港口岸上蓋發展規劃、工程及建築的研究撥款。人民力量陳志全就該項發展研究撥款提出的25項修正案,包括要求諮詢東涌居民及評估空氣質素影響等,以及陳偉業提出的中止待續議案,均被否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