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公帑修古宅 倡棄強制開放
古諮會:免業主棄修拆卸 團體批倒退
【明報專訊】施政報告兩年前提出檢討保育私人歷史建築的政策,經過去年諮詢,古物諮詢委員會向政府提交歷史建築保育政策檢討報告,當中建議私人已評級歷史建築的業主申請公帑資助維修時,毋須強制規定向公眾開放,以尊重私有產權。古諮會主席林筱魯解釋,若業主因開放問題選擇不維修,甚至拆卸重建,會令保育發展「得不償失」。有保育團體批做法倒退,擔心引起公眾反感。
古諮會去年6至8月做歷史建築保育政策檢討諮詢,收到100份書面意見,並以電話訪問約4000人。報告建議發展局審批私人已評級歷史建築的公帑資助維修申請時,若業主提出私隱或結構穩定等充分理據,當局應彈性處理,毋須以強制規定向公眾開放為先決條件,應以建築可保存為大前提。
林筱魯:歷史「入屋都未必睇到」
由於歷史建築落成多時,報告亦建議政府檢視《建築物條例》,在不影響樓宇安全及衛生的前提下,彈性處理私人法定古蹟及歷史建築的改動工程;又提出成立歷史建築保育基金,但不應以公帑作收購。(見另稿)
古諮會主席林筱魯認為部分私人建築仍有人居住,若業主申請維修時不願開放歷史建築,最終寧願不維修,甚至拆卸重建,將「得不償失」。他又認為即使該建築屬集體回憶,公眾亦可從其外貌觀賞,「它的特色及歷史可從文字上得知,入鱈帠ㄔ憧缽豪魽v。
長春社:參觀才達教育目的
長春社高級公共事務經理李少文批評做法倒退,質疑若業主不須承諾開放建築,使用公帑資助的理由何在,亦指提議是「自打嘴巴」,「參觀才達到教育目的,但(古諮會)一方面提出成立基金作公眾教育,另方面又不強制規定維修後須開放」。
發展局於2008年起向業主提供維修資助,每宗申請最多可獲資助100萬元,截至去年11月底共批出45份申請。政府資料顯示,2009至2012年度相關維修開支共逾1100萬元,2013及2014年度則分別預算支出約550萬及450萬元。錦田天后古廟兩度獲批維修費共約200萬元,修復屋頂及牌匾等,現除農曆年假,周六、日及公眾假期均開放,申請人鄧先生坦言開放須承擔風險,「曾試過廟內有300年歷史的香案被盜」。
發展局長陳茂波歡迎檢討報告,指局方會仔細研究落實建議,並統籌有關部門,適時作出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