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員喜戴小型攝錄機執勤
錄下影像 可免無理指責
【明報專訊】多倫多警方將在警員身上實驗性地安設攝像頭,用於記錄警員執行公務時的過程。有警員表示,對這一裝備警察非但不需抗拒,相反還應主動接受,因為它會減少許多對警察的無理指責。
3月起正式試用
目前位於東約克社區的55分局,位於士嘉堡社區的43分局,以及總部交通處和反暴力干涉組的部分警員,將承擔起裝備實驗的任務。他們將在多市警察學院培訓幾天,並從3月起正式投入使用。
目前警方已經在警車上安裝了攝像頭,只要警員一拉響警笛並亮起警燈,攝像頭就會自行啟動,錄下警車正前方發生的事情。
2011年1月,多倫多警隊的拉塞爾(Ryan Russell)警長在阻攔瘋狂歹徒駕駛的剷雪車時,不幸被撞倒而殉職,這一過程就是被警車上的攝像頭拍攝下來。
43分局警員阿瑟諾(Randy Arsenault)表示:「(小型攝像頭)只是另外一個工具,我不認為警員們要為此感到擔心,公眾也無需為此擔心。」
他稱自己經歷過的許多場合中,有不少是希望那時就有小型攝像頭。「我將其當做是警察在某些情況下的又一條防禦線,這些情況比較罕見,但的確能在面臨無理指責時有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