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愛情﹕什麼是愛?
【明報專訊】什麼是真愛?
我們都愛為真愛下定義。
通常會用什麼衡量?很多時,會以犧牲多少來計算。
他等了我三天三夜;他陪我聊電話,只睡兩小時;我陪他上學而自己遲到了;我站在街頭等他而冷病了……
用犧牲證明一份愛,是我們自以為很浪漫的事。
不過,純粹的犧牲與浪漫,可為這份愛帶來什麼好處?又可讓愛變得更好嗎?
關於愛,新文化運動領袖人物胡適便給我們一個新看法。
胡適曾留學美國,回國後當過北京大學教授、駐美國大使,更曾任北大校長。他在一眾著名文化人如徐志摩、沈從文等的心目中,是個德高望重、值得敬佩的長輩。
當過教授與校長的胡適,撰寫過很多關於時事、社會文化甚至學生運動的文章。他思想前衛、科學化,同時又能緊守中國傳統的德與信。他的文字,對年輕人有很大啟發。
他在〈大宇宙中談博愛〉中,提到宗教裏的理念,以及中國古人的一些犧牲行為。
胡適說佛教早期常說「我既無常」,可犧牲以為人。不過,他又反問:「和尚愛眾生,但是佛教不准自食其力,所以有人稱之為『叫化』(乞丐)宗教。自己的飯亦須取之於人,何能博愛?」
對於古人,胡適又提到以往經常被歌頌的「以身餵蚊」與「以刀割肉」故事——「以自身所受的痛苦來顯示他們對人的愛。這種愛的方法,只能做到犧牲自己,在現代的眼光看來,是可笑的。」他又說:「古時那種餵蚊、割肉的博愛,等於開空頭支票,毫無價值。」
那麼,在胡適眼中,什麼才是「好」的博愛?
身為校長的他,當然提到科學:「現在的科學才能放大我們的眼光,促進我們的同情心,增加我們助人的能力。我們需要一種以科學為基礎的博愛——一種實際的博愛。」
胡適追求與提倡的,是一種實質、令人變很更好的愛,而非無謂的犧性。
他說的是宏觀的博愛,但愛的本質,不是一樣嗎?
「我們應當先把自己弄好,然後幫助別人;獨善其身然後能兼善天下。」
做好自己,才有資格好好愛人,不是我們老早就知道的道理嗎?
只是我們面對愛人時,都被浪漫浸沒了眼睛,什麼都想不起了,只想到犧牲就是愛。然而犧牲有沒有價值?你卻從沒有衡量過。
你覺得他很說教、這個幾十年前的道理很老套?
對,就是老套。
但世上很多正確的道理,都是老套的。這不代表他被時代淘汰了。
能夠成為老生常談的道理,只因它能夠跨越時代,任何時候都合用。
就和「愛」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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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陳詠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