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明報元旦獻辭﹕期待法治中國、法治香港,互相輝映
《明報》社長張曉卿
【明報專訊】踏入新的一年,是回顧過去、展望未來的日子。過去一年,特別是最近幾個月在香港和中國大陸發生的一些事,有一點感受,願與大家分享。
法治是香港其中一項重要資產。長久以來,港人在華人社會,以相對完整的法治為傲;回歸之後,港人更以法治為核心價值,時刻珍視和致力捍衛,維繫法治乃穩定繁榮發展的基石,在香港是普遍共識。不過,最近幾個月,香港社會圍繞政改爭議而觸發的大規模群撕B動,部分人士一些違法亂紀行為,使人警覺在政治鬥爭面前,法治不僅不強固,有時候還很脆弱,需要整體社會保持警惕和恪守,法治才可以避免受到不必要衝擊和損害。
法治在香港遇到的挑戰,在兩方面顯露出來。首先,持續兩個多月的大規模違法佔領,當局基於形格勢禁而未執法,使香港一段時間出現法不責慼B民粹當道的不正常現象,而佔領告一段落之後,事態證明願意自首的人卻不多;另外,近期野貓式流動佔領,游走於法律邊緣,破壞公共秩序等行為,都是集體違法行為的餘絮。
其次,法庭應業界申請頒布禁制令,要求佔領者撤離,恢復交通暢通,但是包括部分法律界人士為了政治需要,一度鼓動佔領者毋須理會禁制令,使法庭權威面對挑戰。當時部分法律界人士合理化抗拒法庭裁決,實質衝擊司法制度,若非及時調整為法庭裁決要尊重和執行,法治受傷將更嚴重。
這兩項對法治的衝擊和損害,都是因為政治鬥爭。以法治作為鬥爭工具,社會的整體反應並不苟同,民意調查顯示逾八成市民要求停止佔領,確切反映民意取向。事實上,政治只是一時一地的產物,法治才是持續可久、社會賴以穩定和發展的關鍵,為了政治需要而貶損法治,愚不可及。這是大家應該汲取的教訓。
佔領行動源自全國人大常委會就普選特首設定的框架。北京一貫堅持香港政制發展須按《基本法》相關規定,離開有法律效力的憲制架構,民主進程就無從談起。從這角度審視佔領行動,中央對香港特區按法律規定的定位與互動,就全國範圍而言,屬於廣義的法治範疇。因此在佔領行動之後,香港本地重塑法治權威、尊重警方執法都是重要課題,未來如何按「一國兩制」正確處理中央與香港的關係,也需要共同面對和努力。
過去一年,中國反貪腐如火如荼,由地方到中央,貪腐官員落馬受查,罪成繫獄絡繹於途,反映中共反貪腐的決心。中共自從十八大習近平全面掌權以來,厲行肅貪倡廉,打擊貪腐力度之大,歷來僅見,已經取得的成績,是近年中共治國其中一個亮點,國人喜見樂聞。大陸境內、境外許多人,都期望把貪官污吏投入囚籠,並非強人統治的結果,而是有恰當制度建設,預防官員貪腐,若有行險僥倖以權謀私之徒,制度也能夠及時處理,將之繩之於法。
中共十八屆四中全會通過《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提出建設法治中國,必須堅持依法治國、依法執政,堅持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一體建設。這是中共提出走向國家法治的新階段。強調法治,實際上就是淡化人治;法律是肅貪反腐的重要依據,只有做到法制化,依靠制度,則肅貪反腐就會常規化和常態化,即使領導人更迭,只要制度建設有效,人去政息的擔憂就可以少一點。
法治中國與法治香港,不應該存在矛盾。法治在香港的歷程和經驗,對中國大陸理應有參考借鑑空間,而佔領行動使法治在香港萌發崩壞苗頭,這是讓愛護中國、愛護香港的人感到惋惜之處。不過,最近一些法庭案件的處理,顯示法庭的公正不阿和司法獨立得到彰顯,說明香港的制度有效和強大,有足夠能力自我調適、修正錯誤,使人們對香港的廉潔仍然保持樂觀、法治仍然可以依賴。有朝一日,法治中國與法治香港相互輝映,是許多華裔子孫的冀盼和夢想。共同努力、共勉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