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儂牆畫花 女童送兒童院
【明報專訊】警方上周在金鐘政總外,以涉嫌刑事疰a,拘捕一名以粉筆在「連儂牆」上畫花的14歲女童。警方前日向少年法庭,為女童申請保護令接管女童,裁判官前日指女童父親沒能力照顧女童,接納申請,女童前日被送往屯門兒童及青少年院(俗稱六合院),聆訊日期押後至1月19日,等候社署提交報告。女童代表律師質疑判決極度不恰當。
警申保護令 指父未能控制女兒
警方金鐘清場後,該14歲女童於23日因以粉筆在「連儂牆」上畫花,被警方以涉嫌刑事疰a拘捕,通宵扣查17小時後獲保釋。警方前日向少年法庭為女童申請照顧或保護令,接管女童,法庭接納申請,女童即日被送往屯門兒童及青少年院至1月19日。
女童的代表律師何珮芝指出,裁判官認為其父性格較女童「軟弱」,擔心父親未能適當「控制」女兒,惟女童父親在庭上已表明會陪伴女兒外出,認為判決不恰當。何透露,女童父親有嚴重聽障問題,對庭上審訊內容不清楚,又不明白案件經過。她批評警方做法不恰當,如認為有罪,便應就檢控審訊,而非申請保護令,認為這是製造白色恐怖。
香港防止虐待兒童會總幹事何愛珠說,每名兒童也有權利發聲、參與集會,這不應是女童被判入「六合院」的原因。她說,「六合院」管束一向較嚴,要了解女童其他家庭情G,如父親較女童弱勢、未能管教女兒,甚至「控制住爸爸」,女童被判入該院則較合理。她估計女童被判入該院,可能因住處較近,亦可能因為家庭問題較嚴重,要先了解社工報告才能判斷裁判官做法是否恰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