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中銀香港委託押運公司運載2億元現金,途中卻發生「跌錢」事件,逾1500萬元被人撿走,最終由誰「找數」?國際專業保險諮詢協會會長羅少雄表示,以中銀如此大規模的金融機構,一定會有購買相關保險,惟要視乎保險合約的賠償金額上限及「墊底費」等問題,才能計算中銀實際損失金額,但中銀亦可向涉事押運公司追討餘額損失。羅少雄說,若涉事押運公司本身有購買「責任保險」,亦可向保險公司索償,但必須符合所買保險合約內相關協議要求,事故亦不能涉及人為的「惡意行為」,否則便不會獲得賠償。 押運業界人士指出,押運公司有嚴格守則,每次出勤押運最少要有3名曾接受訓練及領有牌照的人員,包括車長、領有槍牌的持槍人員及負責解款人員,解款過程要與公司總台保持密切聯絡。 退休警官料不易壞門彈開 退休高級警官凌劍剛表示不清楚昨日案件的車款或保安詳情,故不便評論是否有人為錯失釀成「跌錢」。但他指以一般押運安排而言,若有3名以上解款員跟車,應安排一人在車內看守財物,而解款車的車門應裝有如夾萬般的雙重鎖,開關有一定程序,絕不會如普通汽車般輕易因壞門鎖而彈開。若車內有人看守財物,車門只能從內開啟,財物只能從車身的小門交收,以確保不會被人突然闖入搶劫,保安程度很高。他認為警方必定會循是次押運程序的安排作調查,以了解事件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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