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兩名華裔男子上月從香港飛抵溫哥華國際機場,並將多達10公斤、市價近160萬元的珠寶綁在腿上企圖闖關,結果被一早已經得到線報的海關官員識破並被捕。兩人於上星期被判8日刑期及每人一萬元刑事罰款,如果之後要贖回這批珠寶,可能還要多付最高28萬元的民事罰款。 加拿大邊境服務局(CBSA)表示,當局上月20日接獲線報,稱有人將大批貨物綁在腳踝上企圖闖關。海關人員隨即要求對一名自香港抵達溫哥華國際機場的華裔陳姓男子(Michael David Chan)進行詳細檢查,立即發現陳男將6包珠寶綁在腿上,並用褲子遮住。 陳男綁在腿上的珠寶多達數百件,總重量達5公斤。海關官員以走私罪名將陳男拘捕,然後更發現陳男並非獨自旅行,另一名同伙則住在機場附近的酒店內。加拿大邊境服務局刑事調查科探員隨即前往酒店,將另一名華裔蕭寶國(Bo Kwok Siu,譯音)拘捕,並持搜索令在酒店房間的垃圾桶內,找到另外5公斤的珠寶。 陳男及蕭寶國隨後在本月16日,於列治文省級法院承認控罪。兩人被判8天監禁,並分別需要交一萬元罰金。 加拿大邊境服務局透露,兩人夾帶的10公斤珠寶,需要繳稅的商品總價值為349,696元,但是市場估價卻高達1,589,530元。 贖回珠寶 須付28萬元罰款 除了每人一萬元刑事罰款外,兩人如果要取回這批珠寶,還需繳付民事罰款,罰款額則為商品價格的25%至80%不等。 如果以80%來計算,兩人的罰款額可能高達28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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