脫北者為治癌 騙公司7萬元
【明報專訊】患上第三期骨髓癌的女脫北者(離開北韓的難民)為治病,今年9月至10月偽造客戶訂單騙取公司7萬元公幹開支。被告昨承認控罪,裁判官決定索取她的醫療及背景報告,案件押後至明年1月判刑。
報稱經理的被告劉淳一(45歲)昨承認一項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罪及一項偽造罪。案情指出,被告於今年9月至10月,向其任職公司的供應商聲稱,三星物產公司打算訂購超過100萬個平版電腦袋及紀念品,被告同時提供3張由她偽造的訂貨單,表示要前往上海與該客戶商討詳情,公幹開支約7萬元,供應商把7萬元交予她。供應商最終於今年10月28日向客戶確認並無訂單後揭發事件。
被告的律師求情稱,被告為脫北者,因患上第三期骨髓癌急需金錢作化療而犯案,現已知錯及作出賠償,由於她已踏入生命中最後日子,懇請裁判官能判其緩刑。裁判官決定索取被告的醫學報告及背景報告,案件押後至明年1月27日判刑。
【案件編號: KTCC594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