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申訴專員劉燕卿宣布,主動調查水務署處理私人水管滲漏或爆裂的機制,包括有否導致食水長期被浪費。申訴專員公署初步查訊顯示,水務署在決定是否截水時,主要考慮滲漏有否影響市民的生命財產或樓宇結構安全,浪費食水問題並非重要考慮因素,而水務署似乎沒任何準則或方法,以計算被浪費的食水量。 市民投訴延誤跟進維修 申訴專員公署指出,水務署資料顯示,2009至2013年期間,處理近5000宗私人食水管滲漏個案,接近一半逾60日才完成維修,浪費食水量之多難以估計。公署表示,今次調查範圍包括部門跟進私人水管滲漏投訴的程序和效率、水務署如何評估維修水管的迫切性,包括應否考慮流失的食水量,以及如何行使法例賦予的權力,促使用戶承擔維修水管。 公署表示,曾收到市民投訴水務署,延誤跟進私人水管滲漏或爆裂事故,導致食水長期被浪費。水務署表示,根據《水務設施條例》,水務署接獲水管滲漏報告,會要求用戶於合理期限內自行維修,法例沒設定維修時間上限,該署會檢視每宗個案,若情G緊急,如滲漏會影響樓宇結構,會截斷供水。該署又指,部分私人水管屬屋苑公共水管,該署留意到有滲漏情G,已於部分屋苑安裝總水表,監察滲漏情G,及要求屋苑維修水管,以免浪費食水。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