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買屋不如分租養房
出租二樓加地庫 月入$2,000
由於屋價已升至一些首置人士無力付擔的水平﹐市場近期又重新談論朋友合伙買屋的方法﹐但有地產界人士認為﹐這個方法在華裔之間主要用作投資的多﹐自住方面不流行﹐因為在分擔房貸方面﹐華裔業主會認為分租養房較為方便。
一般來說﹐合伙買屋是由朋友或親人一起支付首期及供款﹐在這種安排下﹐大筆的首期會更為容易籌措﹐有助解決置業的第一個大難關﹐日後分擔房貸也輕鬆許多﹐不用做房奴。
金融郵報(Financial Post)近期曾報道一些合伙買屋個案﹐也介紹了當中需要留意的事項。
朋友也好﹐親戚也好﹐買屋涉及數十萬元的交易﹐所以由一開始起便應當要公事公辦﹐按生意交易來處理。
據指出﹐合作的合同需要顧及各方面不同情況處理方法﹐當中包括首付及以後供款責任﹐以及當要拆伙的處理方法。
多倫多市的地產經紀Rhino Zhai指出﹐合伙買屋方法一直都存在﹐只是在主流社會不流行﹐在華裔社群中也不流行。
他解釋﹐一般來說﹐目前的華裔移民都有些錢﹐不用擔心購買房子首付問題﹐在這種情況下﹐根本不用考慮這個方法。目前華人購房子﹐一般付20%至35%的首期。
不過﹐部分華裔業主未必都能夠輕輕鬆鬆的負擔房貸﹐但他們傾向於以把房子分租﹐以租金來養房。
這名地產公司JDL Realty Inc., Brokerage的經紀解釋﹐對於華人來說﹐若然要找收入來源分擔供樓成本﹐出租土庫會較為方便。
租金向來都是補助供樓的重要來源。對於一些人來說﹐只要能負擔首期﹐入伙後可以分租出去﹐那麼供樓便不會過分吃力。
事實上﹐一些業主甚至乎不但把地庫出租﹐也會把二樓的房間分租出去﹐每個月的租金收入﹐可以超過2,000元。這情況在士嘉堡區內並不罕見。
在談及一屋多伙的情況方面﹐Rhino Zhai表示﹐其實這樣做並不合法﹐但目前確實存在這樣的情況。
另方面﹐加拿大帝國商業銀行房貸顧問Vicky Zhou表示﹐知道有華裔人士合伙置業的房貸申請﹐但應當主要是涉及投資。
雖然近年樓市經常傳出華裔買家豪買物業的小道消息。不過﹐她表示﹐事實上也有一些家庭確實需要多人一起申請才能符合房貸的入息要求。
根據金融郵報報道﹐兩對年輕夫婦合作在北溫購買房子﹐面積2,700平方呎﹐上層及下層各有3個睡房﹐而且每層都有廚房及浴室﹐成本約97萬元。
據指出﹐他們雖然是好朋友﹐但合作買房子視為作生意交易﹐在合同之中訂明了如何處理不同的事項。舉例來說﹐如果某一方想出售物業﹐便會進行估價﹐由另一方以公平的市價買下﹐但若果另一方不想買下﹐便會把物業出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