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魯木齊兩恐襲案 8人判死
【明報專訊】新疆烏魯木齊市中級人民法院昨日依法對烏魯木齊火車南站「4.30」暴恐案和公園北街文化宮早市「5.22」暴恐案作出一審宣判。「4.30」暴恐案被告人艾合麥提.熱西提、「5.22」暴恐案被告人阿卜力孜.達伍提等共8人被判死刑,另有5人被判死緩,4人獲無期和有期徒刑。
宣判當日,法院分別以組織、領導、參加恐怖組織罪、爆炸罪,數罪並罰,判處「4.30」暴恐襲擊案被告人艾合麥提.熱西提、吐爾松.阿木提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判處牙力坤.阿木提等3名被告人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以參加恐怖組織罪判處被告人伊斯瑪依力.玉蘇普有期徒刑5年,剝奪政治權利2年。
另以組織、領導、參加恐怖組織罪、爆炸罪、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數罪並罰,判處「5.22」暴恐襲擊案阿卜力孜.達伍提、努爾艾合麥提.阿卜力皮孜等6名被告人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肉孜麥麥提.吾布力艾山等2名被告人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木海買提.依比熱合木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以參加恐怖組織罪判處阿布迪力米提.麥合木提等2名被告人有期徒刑10年,剝奪政治權利3年。
境外策劃洗腦 境內組織施暴
法院審理查明,自2010年2月至2014年4月間,艾合麥提.熱西提、吐爾松.阿木提等6名被告人及麥麥提阿卜杜拉.艾提(已爆炸身亡)、色地爾丁.沙吾提(已爆炸身亡)在境外恐怖組織「東伊運」成員伊斯瑪依力.玉蘇普(同名另一人、逃至境外)的策劃指揮下,多次聚集觀看收聽暴恐音視頻,逐漸產生恐怖主義思想,形成以艾合麥提.熱西提為首的恐怖組織,策劃非法出境,為實施恐怖襲擊盜竊爆炸物,製造爆炸裝置並試爆。被告人艾合麥提.熱西提按照伊斯瑪依力.玉蘇普的指使,組織、指揮麥麥提阿卜杜拉.艾提、色地爾丁.沙吾提多次踩點,精心策劃,於4月30日攜帶爆炸裝置在烏魯木齊火車南站實施暴恐襲擊,致3人死亡,數十人受傷。
法院審理查明,2014年2月起,被告人阿卜力孜.達伍提與熱伊木江.麥麥提(已爆炸身亡)、麥麥提.麥麥提敏(已爆炸身亡)、麥麥提敏.麥合木提(已爆炸身亡)、阿卜來提.阿卜杜喀迪爾(已爆炸身亡)等人觀看暴恐視頻洗腦,形成以阿卜力孜.達伍提、努爾艾合買提.阿卜力皮孜為首的恐怖組織,購置製爆原料、製造爆炸裝置並試爆,購買車輛等犯罪工具,策劃恐怖襲擊。經多次踩點後,5月22日,熱伊木江.麥麥提等4名暴恐分子攜帶爆炸裝置,駕駛車輛在烏魯木齊市公園北街實施暴恐襲擊,造成重大人員傷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