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委:可立法管電網開放
【明報專訊】消委會前日發表報告建議政府從源頭開放電力市場,考慮引入小型天然氣發電及推動可再生能源發展,該會昨提出可參照外國經驗,立法規管電力公司開放電網,但可收取合理的輸電配電「過路費」。該會又認為廣東再生能源幾近用盡,向當地買電的價錢未必比本地發電便宜。
倡容兩電收輸電配電費
消委會總幹事黃鳳嫺昨在港台節目《千禧年代》中表示,消委會建議從源頭開放電力市場,但亦要靠現有電網輸電,惟現時電網是「自然壟斷市場」,因此電力公司開放電網是必要條件。消委會競爭政策研究小組主席鄭建韓解釋,本港可參考外國做法,立法強制規管電力公司開放電網,但容許收取輸電及配電費用的「過路費」,並加以監管,費用只作補足維修成本及合理利潤,確保競爭對手也可做到生意。
指向內地買電或未必更便宜
至於有關向內地南方電網買電的建議,鄭建韓認為廣東省境內的再生能源「基本上已用盡」,不肯定是否有電可供應香港,即使可行亦未必比本地發電便宜,加上內地多數用煤發電,污染度高,向內地買電變相會「輸出香港污染」,本港屆時應負責任,承擔污染成本。
能源諮委:小型天然氣發電有難度
消委會昨與環保業界及電力公司開會討論電力市場研究報告,與者會包括能源諮詢委員會主席蘇偉文及委員余遠騁、工程界立法會議員盧偉國及社聯行政總裁蔡海偉。余遠騁稱,席間討論有關發展再生能源的可行性,他提出本港地方小,引入小型天然氣發電機有困難,探討大規模供電較符合成本效益。
昨出席會議的綠色和平資深項目主任古偉牧認為,電力市場應先開放源頭,然後讓不同發電模式發展,最終按價格、效率及環保等原則,決定採用哪一發電模式,「小規模天然氣發電可能很貴,最終不能發展也說不定,但在初階段不用先排除這考慮」。
環團促減溫室氣體排放
世界自然基金會(WWF)香港分會則關注要減少溫室氣體排放,要求明年政府與兩電檢討利潤管制協議時,須考慮減少使用化石燃料,訂明可再生能源的比率和落實可再生能源項目,以及減少社會整體的電力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