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女說謊不等同殺母主謀 辯方:失常劫匪謀財害命

[2014.11.26] 發表
庫珀律師請陪審團慎重考慮證據,但凡覺得有一處一點疑問,就不應判珍妮花有罪。(藍乙寧攝)

【明報專訊】已經歷了8個月的萬錦市越南華裔女子珍妮花潘(Jennifer Pan)涉嫌買兇殺父母案聆訊,昨日已進入結案陳詞的階段,昨日起的兩周內,4名辯護律師和檢控官作出結案陳詞,之後法官將引導陪審團作出裁決。代表珍妮花潘的律師昨日強調控方指稱「珍妮花與前男友等人串謀殺人」的假設有不少漏洞。

珍妮花潘與其前男友黃誌光等4人,因涉嫌合謀於2010年11月8日殺害了珍妮花的母親梁碧霞,並企圖謀害珍妮花的父親潘漢輝未遂,而被控一級謀殺和殺人未遂等罪名。警方指控珍妮花謀害自己父母的動機,一是要掙脫父母阻止其與黃誌光交往的束縛,二是為了獲取其父母遇害後保險公司將賠付的大筆保險賠償金。

根據法庭的安排,從昨日起的4天內,每天會有一位辯護律師向陪審團做結案陳詞。下周一和周三兩天,輪到檢控官做結案陳詞,之後的周四和周五,則是由法官開始引導陪審團作出判決。

指串謀殺人假設漏洞多

珍妮花潘的辯護律師庫珀(Paul Cooper)向陪審團稱,控方所謂的「珍妮花與前男友等人串謀殺人」的假設有許多漏洞,而如果陪審團因此對於控方的推測產生任何疑問,就應判定珍妮花無罪。

「按檢控方所說,殺人的兇手是珍妮花用重金請來的殺手,受害人將是必死無疑,兇手完全不必擔心事後會被受害人指認,那他們為什麽還要把自己的面孔遮蓋起來?為什麽還要不斷地逼迫受害人交出錢財,還樓上樓下花費那麽多時間去搜尋現金和財物,而不是一進去就殺人,殺完就走,那樣豈不是更乾淨利落?」

庫珀隨後話鋒一轉,稱當晚的事情從一開始就是一宗搶劫案,但卻因為入屋搶劫的3名劫匪中有一個精神異常,才令事情最終釀成一死一重傷的慘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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