擬建屋綠化地 藏百年大榕樹
房署棄建公屋 將闖關改私宅
【明報專訊】大埔一幅面積只有0.57公頃(約6.1萬平方呎)的綠化地帶,原交予房屋署興建公屋,但房署研究後認為綠化地上的樹林中有一棵百年大樹必須保留,令可發展土地不多,故放棄接收;惟政府鍥而不捨擬將土地轉為私人住宅用途,城規會將於周四(27日)開會討論改用途。不過,樹木專家詹志勇及蘇國賢均認為,綠林中的榕樹達到古樹級數,應列入古樹名木冊。
詹志勇更去信城規會指古樹所在的土地不應發展,樹林應整個保留下來,「一個成熟樹林要數十年才可以形成,剷鼳\用來起屋,完全講唔通」。
可建680伙 城規周四討論
規劃署回覆本報查詢時表示,該署調查發現,富亨h以東的綠化地共有約280棵樹,主要長有黃槿、台灣相思、鐵刀木及對葉榕等;該署指漁護署認為應保留上述榕樹,當局會要求發展商按既定的樹木保育機制及綠化指引,保存、搬遷具保育價值的樹木或重新種植樹木。如未能全部重置樹木,發展商亦須增加整個發展地點的綠化範圍,以補償該地原有的綠化效果。
據了解,該地最初撥予房屋署,但該署認為,百年大樹坐落地盤中央,必須保留,餘下可用土地不多,故未有接收該地。規劃署將該地與區內其他綠化地帶,以及政府、機構或社區用途共8幅土地,更改住宅用途,料可提供7200個單位。該8幅地之中,6幅是綠化地帶。環保觸覺總幹事譚凱邦逐一檢示該批綠化地帶土地,發現位於富亨h東面一幅0.57公頃的林地,當中隱藏了一棵巨型榕樹,認為應該保留。
按規劃署資料,該幅綠化地帶擬改劃為「住宅(甲類)」用途,地積比率及建築物高度將限制於6倍及非住用9.5倍,可提供約680個單位。譚凱邦指該幅土地面積甚小,若保留該棵大樹,由於樹冠直徑達30米,並位於地盤中間,令可用土地面積更小;若移植該樹,涉及龐大資源,不符成本效益。他批評政府「盲搶地」,改劃綠化地帶諮詢不足,質疑未有做詳細生態調查。
詹志勇稱該棵榕樹非常「巨型」,估計逾百年樹齡,「樹身龐大,結構相當完整」,認為應納入古樹名木冊。
專家:料樹齡逾百 應入古樹冊
他認為應將整幅綠化地帶剔出發展計劃,而該綠林位於富亨h旁邊,具有調節微氣候功能,夏季時為區內降溫,樹木產生新鮮的氧氣,是該區後花園。他已去信城規會要求保留該幅土地,不應發展。長春社總監蘇國賢到場檢視該棵細葉榕,指該樹離地1.3米高的樹幹直徑逾2.5米,由3至4條樹幹組成,估計樹齡逾百年,應被納入古樹名木冊。他質疑現時有機制要求發展商按地契條款保育樹木,但他擔心發展商不願更改設計遷就樹木,以致最終遭移除,即使補種小樹,亦起不到補償作用。
明報記者 馬耀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