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船前半分鐘 雷達現兩海泰號
【明報專訊】兩年前國慶夜南丫海難造成39人死亡,涉事南丫四號船長周志偉及海泰號船長黎細明,各被控誤殺等41項控罪名昨續審。辯方連續兩日於庭上質疑水警雷達紀錄不準確,並舉例指兩船相撞前約半分鐘,雷達紀錄顯示出事水域有兩艘「海泰號」。控方證人兼水警指揮控制中心的警員回應「我解釋唔到」,但他否認雷達系統出現問題。
代表次被告黎細明(55 歲)的資深大律師金貝理,昨在庭上盤問案發時隸屬水警總部指揮控制中心的警員邱永恆。金逐一讀出水警雷達的紀錄,顯示案發當晚海泰號由北向偏南方向行駛,南丫四號則由南向北航行。
直至晚上8時19分43秒,即意外發生前約半分鐘(兩船於8時20分17秒碰撞),雷達紀錄突然出現另一艘海泰號,與原先的海泰號的信號同時存在(為方便起見,金貝理把原先的海泰號信號稱為「海泰一號」,新增的信號則稱為「海泰二號」)。雷達顯示「海泰一號」的對地航向為154度,速度約10節;另一艘「海泰號」的對地航向則為176度,速度約20節。
水警否認雷達出問題
金指根據雷達數據,只有「海泰二號」最終與南丫四號碰撞。金貝理指出,海泰號無可能同時以不同方向和速度行駛,質疑雷達系統出問題;邱回應「我解釋唔到」,但否認系統出現問題。
根據控方案情,2012年10月1日國慶當晚,首被告周志偉(56歲)擔任船長的南丫四號從南丫島榕樹灣出發,接載港燈員工及其親友到維港觀賞國慶煙花;次被告黎細明擔任船長的港九小輪海泰號,由中環出發前往榕樹灣。當晚8時20分,海泰號於榕樹灣對開海面撞向南丫四號左邊船身,造成39人死亡。聆訊今續。
明報記者
【案件編號:HCCC458/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