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局單一招標 考評價不斷升
2.8億「學生評估」少學校用
【明報專訊】審計署昨日發表最新的審計報告,當中指出教育局以單一招標方式向承辦商(即考評局)批出3份開發「基本能力評估」合約,但投標價不斷大幅上升,建議分拆項目並改用公開招標。審計署亦發現「基本能力評估」中涉款達2.8億元的「學生評估」(SA)計劃,過去3年的使用率偏低,去年更有八成中學沒有使用。有學校向本報表示,讓學生做歷年「全港性系統評估」(TSA)試題已足夠,毋須使用SA的試題。
學校用TSA卷棄SA
教育局由2000年起就中文、英文及數學3科設立「基本能力評估」,當中包括自願參與的SA及強制參與的TSA,但審計署發現SA計劃的使用率偏低,去年有六成小學未有使用。鮮魚行學校初期有採用SA,但該校馮老師指出,該計劃屬網上評估,要一人一電腦才可做到,「學校只有一個電腦室,學生要分批去做,可能一年只做到兩科」,故自考評局於2004年開始上載TSA的歷屆試卷開始,學校已改為下載TSA試卷供學生練習,棄用SA。
3份合約 1.85億升至3.48億
中學過去3年使用SA的比率只有13%至20%不等,津貼中學議會主席林日豐指出,用TSA已足以了解學生是否達到基本水平,加上初中課程十分緊密,教師負擔重,故中學一般很少使用SA。審計報告建議教育局找出SA使用率低的原因;教育局則回應,不鼓勵學校以SA作為唯一評估工具。
審計報告亦指教育局在2000至2011年期間,連續以單一招標方式向一間承辦商批出3份合約,以開發「基本能力評估」,但承辦商投標價由第一份合約的1.85億元,升至第二份合約的2.91億元,第三份更升至3.48億元。考評局承認為該承辦商。
考局:政策轉變 燈油火蠟納入
教育局當時質疑,第三份合約中對SA的服務要求已減少,但投標價仍上升20%,認為過高,經協商後考評局擬訂更多試題及提供折扣,標價仍較第二份合約高出3640萬元,獲教育局接納。審計報告建議教育局改變單一招標模式。
考評局解釋,承辦第三份合約時,因機構政策轉變,納入計算的「燈油火蠟」開支上升,局方亦須另租辦公室讓負責此項目的職員工作,其租金亦計入行政費用內,故需加收費用。考評局補充,該局是財政獨立的法定機構,會在收回成本的前提下,與委託機構協商合理的收費水平。
(審計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