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處擅購6745萬元設備
新總部揭違規4宗罪
【明報專訊】民航處獲撥款19.97億元在赤P角機場興建新總部大樓,去年5月落成啟用,不過,審計報告昨炮轟民航處,未經為撥款把關的財經事務及庫務局批准,擅自增購設備及增建地方等「4宗罪」,包括擅自為處長辦公室建洗手間及淋浴設施等。民航處並擅自採購6745萬元的保安及電子系統,報告指部分工程及採購沒遵守政府規則及財務通告,處方須加強內部監管。
立法會工務小組委員會成員何秀蘭質疑,有關工程多建如此多地方,或有超支或高估預算的情G;曾任廉署調查主任的民主黨總幹事林卓廷稱,事件揭示民航處儼如獨立王國,無視政府內部制度和規定,用錢先斬後奏,或有人涉公職人員行為失當(見另稿)。
審計署昨發表審計報告,針對去年啟用的民航處新總部大樓調查,發現審批撥款涉多項問題(見圖)。
報告指出,民航處採購非標準家具及設備項目,本來須先獲財庫局批准,民航處卻在2009年5月未經批出合約,採購價值6745萬元的保安及電子系統(最後實際支出為6454萬元)。政府其後因合約約束,被迫完成採購,民航處則在21個月後至2011年才尋求財庫局事後批准,未有遵從《財務通告第9/90號》規定。審計署說,民航處及建築署均須汲取教訓。
獲准買50顯示器 終買143
此外,民航處於2009年獲財庫局批准,以2396萬元購買4套電子系統,當中包括用199萬元買50部液晶顯示器作為綜合資訊展示系統。但民航處最後擅自購入多達143部「大電視」,比原來批出的多出93部,部分更大至65吋,其中79部要140萬元,最後只有其中41部安裝在會議或培訓設施;其餘38部中28部安裝在22名高層人員辦公室,10部安裝在食堂、休息室、康樂室及圖書館。
處方解釋,部分熒幕是要確保會議參與者視線不受阻,以及在康樂室舉行午餐會等。處方前年更購入7部「大電視」,更換高層人員房間的顯示器,被換走的則被放在司機休息室等地。
503萬買電視幕牆 未記入需審批項目
另外,處方在辦公及培訓大樓裝設503萬元的大型電視幕牆,但有關費用未有記入需建築署審批的工程項目,而是記入處方自己管制的更換空管系統項目,變相繞過建築署審批。
處長室擅建淋浴 教育徑變多用途室
除了擅購設備,審計署揭發民航處增建空間。該處涉為處長辦公室興建洗手間及淋浴設施,在產業署反對之下,卻將未經產業署修訂的裝修規格表交建築署落實興建。事件揭發後,處方已將有關設施改為儲物室。
民航處又將獲批興建的一個123平方米、供22名意外調查員休息的公共休息區「一開七」,各自加設獨立洗手間,修訂理由未有記錄在案。對於兩宗事件,建築署稱,得知民航處會就修訂尋求產業署批准,為免事後因修訂工程被索償,因此在合約預留有關設施,但事實上民航處無就修訂尋求批准。
除此之外,處方將教育徑部分位置闢作附有舞蹈室鏡面、扶手和木地板的多用途室,當時未有記錄有關工程如何決定,以及為何沒有尋求產業署批准。事件揭發後,扶手已拆除及永久覆蓋鏡面,最後改為會議室。
政府﹕已修例 民航處﹕逐步落實建議
政府表示,已檢討及修訂《政府產業管理及有關事務規例》,12月1日生效。新規例令各決策局及部門更清楚明白政府產業管理的規則及規例,政府產業署署長稱,會向各部門解釋修訂,必須嚴格遵從新規例。
民航處表示接受並會逐步落實審計署報告各項建議,確保航空交通管理安全可靠,以及加強內部管理,向員工交代調查結果及教訓,加強員工在項目管理及財務、會計的知識及警覺。
明報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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