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暉妹脫罪 嘆「同袍陷害」
高級消防隊長被控妨司官指上司誇大
【明報專訊】太極名師李暉胞妹、高級消防隊長李曄,被指未有檢控阻塞逃生通道的餐廳,意圖妨礙司法公正。裁判官昨裁定她罪名不成立,指涉案餐廳放在逃生通道的桌子是否障礙物,李或判斷錯誤,但並不代表她有妨礙司法公正的意圖。李聞判淚灑法庭,她又在庭外表示對「有同事利用制度設計陷阱害人感到可怕」,但並沒提及有關同事的名字,只稱是「不可信的證人」。
官:錯判沒塞走火道不等於妨司
暫委裁判官黃士翔昨表示,被告李曄(39歲)有可能真誠地判斷沒障礙物阻塞逃生通道,即使其判斷與上司不同,也不足以構成妨礙司法公正的意圖。李於去年3月31日就一項投訴到涉案餐廳調查,故她主要針對投訴內容的調查結果做決定;而位於廚房對出的走火通道出口附近的涉案桌子,並非投訴範圍,李初步認為它不違法後,決定可以不跟進並不奇怪。李事後向防火辦事處提交的便箋中,並不需要記下每一項她認為不用跟進的事宜。
稱對消防工作心灰 復職再打算
黃官續稱,李到涉案餐廳巡查時,並沒有餐廳的平面圖,只能憑自己當時的觀察判斷,不應事後孔明般認為她知道有關的出口為逃生通道。而從餐廳的閉路電視片段中可見,通道出口附近的布簾上方確實掛有出口字眼的指示牌,但李並沒有望向它所在的位置。李在案發當日只量度了有關走廊通道的闊度,而非量度涉案的桌子,此舉動與李在庭上供稱,並非就桌子涉阻塞逃生通道蒐證的說法琣X。
聞判落淚親友同僚鼓掌
黃官又提到,控方證人消防處助理消防區長伍偉誠供稱,他到餐廳巡查時,即使在警誡下向職員指出或會導致他們被檢控,職員仍然堅持向他播放閉路電視片段。惟有關說法與餐廳職員的口供及權限並不相符,認為伍作供時可能有誇大及隱瞞的成分,裁定他是不誠實的證人。
李在10多名親友及同僚陪同下出庭應訊,他們聽到裁決時不禁在庭上鼓掌近5秒,李及部分親友更喜極而泣。李在庭外表示,事後對消防工作心灰意冷,會先復職再打算,暫未知會否有內部聆訊。消防處昨回覆本報查詢稱,會詳細研究裁判官判辭,並按既定機制處理。
【案件編號:ESCC254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