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禮出獄教師纏女生求續緣
跟蹤校外等候 事主申禁令
【明報專訊】中年小學男教師愛上小六女生,被女生父親發現二人在梯間接吻而報警,教師因非禮等罪入獄,出獄後用盡方法冀續前緣。他兩度等候已升中的女生放學,把禮物寄到其學校,給女生的「情信」更透露曾跟蹤女生。女生早因非禮案而恐懼男性,得悉被跟蹤後擔憂「再度重遇你」,日前入稟高院,要求禁制男教師纏擾。
09年吻小六事主判囚21月
原訴人江姓女生(19歲)於07年11月來港定居,入讀小學後認識被告張耀明(45歲)。09年4月,江父發現二人於寓所梯間接吻,揭發非禮事件。張於2010年5月,因3項非禮及1項意圖妨礙司法公正被定罪,入獄21個月(見另稿)。江因事件一直承受精神壓力,成績一落千丈,對男性和同學恐懼,拒絕參加課外活動,每天放學即回家,周末不願外出。張入獄期間,江的擔憂從未歇止,張出獄更令江「噩夢成真」。
江稱2011年9月21日讀中一時,一天放學發現張在小巴站守候,強迫她收下一包物件。江大驚,想起往事,感受辱而拒收。她要求張不要找她,隨即登上小巴離去,當天即到警署報案。11月22日,江在校內收到包裹,內有一些文具和小禮物。她對張竭盡所能接觸她,既恐慌又憂慮,4天後再次報警。張於本年2月11日再現身,於中學大門外等候她上學,再次送上一包東西。江拒絕收下,張卻尾隨進入校內,迫江收下。江為免尷尬而接受,內有信件及文件共約200頁、手提電話、電話卡、被告的卡片等。
事主變恐懼男性 困擾5年
張信中透露,09年4月他被禁與江接觸,他曾走到江居住的大廈樓下等候,更到江的出生地廣東汕尾,打聽其內地住址,以求聯絡。張出獄後,上網找到江就讀的中學,發現鄰近自己寓所,大感喜悅。他在信中稱苦等江3年,欲重修舊好,更發誓當江於2011年7月底16歲生日後,每年7月與江見面。張在信中又表示,自知在小巴站等候江,令她恐懼,但他於9月23日再到校跟蹤江。至於手提電話,張於09年7月起一直支付月費。
江被非禮事件困擾達5年,她要求法庭下令張不得滋擾或接近她,或以電話等方式接觸。江表示張跟蹤她,又知悉她的住處,令她大感困擾,首次於中學校外見到張後更感擔心,事後兩個月一直要由父親陪伴返校。
【案件編號:HCA2244/14】